Chapter Text
1
虽然她的真名是亨利埃塔,但斯卡利茨的人们都叫她亨利,毕竟她身上简直没有任何女人该有的样子——她个子生得和男人一样高,头发又理得很短,胳膊上布满了常年打铁印下的灼痕,胸部平整得像后背一样没有丝毫起伏,声音也低沉,若不是还穿着裙子,任谁看了都不会觉得这是个姑娘。
她母亲不是没尝试过改变她,可都收效甚微。去年,亨利被她母亲逼得见了不下十几个男人,但一个愿意娶她的都没有。在找遍了附近的青壮年男子后,母亲终于宣布放弃,把未来全权交到亨利手里,随她结不结婚,只要过得开心就行。
这下亨利可成了村里女孩子羡慕的对象——比安卡年后就要跟弗里茨结婚,特丽莎更是要被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这群姑娘们里也只有亨利能自由自在地,暂且在这男人统治的世界里开拓自己的一片天。虽然目前为止她的天还很小,只拘于这小小村庄的一隅,但她坚信、或者说是乐观地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看见斯卡利茨外的世界。
虽说她自由,但那也只是相对村里的姑娘们而言,真正要触及“男人的自由”对亨利而言还是难如登天。
她想学剑,但村里的“剑术大师”拒绝她,说自己的剑术秘籍“只传男不传女”。亨利也不恼,等忙完了家务就藏在羊圈后偷看男人们对打,学了点皮毛就拿着扫把在家舞剑,把灰尘扬得到处都是,挨了好大一顿骂。男人们嫌丢份儿不愿意跟她练,女孩子们又对剑不感兴趣,亨利只好在晚上偷偷打邻居家的鸡,第二天再装得若无其事。要是被问起,就故作惊讶: “你家的鸡怎么死了呀,难道是遭了贼了,真吓人!” 就这样过了半年,亨利用剑的本领不见长,说谎倒是如火纯青,张嘴就是一长串的大道理,再配上那双眨巴的大眼睛,没人会舍得和她置气,明知被骗也心甘情愿。她父亲表扬她,说“言语永远比剑锋利”;她母亲倒是担忧,认为她早晚会阴沟里翻船;亨利有点愧疚,她明明是想练剑的,怎知道却单单把嘴皮子练得利索,但要真说出自己这半年来拿着扫把到底在干啥,肯定会被她爹妈打得屁滚尿流。于是亨利选择了闭嘴,装出一副乖巧的样子,父母说什么都直点头。
后来特丽莎终于愿意和她对打。两人趁着正午偷偷溜进羊圈,磨坊女孩儿拿着把木剑,三招两式就把亨利打得摔进泥里喊妈妈,手上都挂了彩。没办法,她只好回家包扎伤口,被正在晾衣服的母亲逮了个正着,气得揪住她的耳朵揍她屁股。
“我刚把所有裙子都洗完,你又把身上这件弄脏!”母亲扔给她父亲的裤子,“先去洗澡,再用你爸的衣服凑合一天,今天就别出门了,让人看了笑话!” 也许是天意,也许只是纯粹的巧合。总之亨利这天穿上了男装,为父亲买了木炭、打了酒就躲进家门,没敢离开铁匠铺一步。随后就是斯卡利茨陷落。穿着男装的她一路驾马跑到塔里木堡,见到她的人都叫她“小伙子”,没人认为她是个姑娘。于是亨利将错就错,装作自己是铁匠的儿子,称自己为“斯卡利茨的亨利”。
她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撒下这样的弥天大谎。然而。在这个世界里,只有成为男人才有复仇的可能。为了回不去的故乡,为了含冤而终的父母,亨利束起胸部,穿上裤子,决定从今天起成为一名男人。
2
拉德季大人没戳穿她的真实身份。亨利不明白为什么,但她必须把握住每一个机会。
今天上午,她被领进拉泰的城堡,为几位大人汇报斯卡利茨和塔尔木堡的事。亨利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穿着华丽的、身居高位的男人,尤其是这满屋子的男人还盯着她,目光锐利得像是要杀人。她紧张得脸色苍白,但还是尽力挺直腰杆,不卑不亢地讲述自己的经历。
“拉德季大人,”她向自己的领主鞠躬行礼,手心里满是冷汗,“我恳求您给我一个机会,为您效劳。我必须要拿回属于您的那把剑。” 淡褐色的眼睛审视着她。亨利低下头,静静等候领主的审判——她已经走投无路了,除了假扮男人加入拉德季帐下外,她看不见任何复仇的可能性。她要参军,要学会握剑,要为父母报仇,不能像个懦夫一样苟且偷生。拉德季只要一句话就能戳穿她的伪装,把她送进监牢,让她在悔恨中度过余生。可领主只是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抬起头来。
“我欣赏你的决心和勇气……*小子*,”他说,“而眼下的艰难时期,我正需要你这样可靠的人为我效力。” 亨利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还没等她回过神来感谢她仁慈的领主,角落里坐着的金发贵族便忽然起身,义愤填膺地指着她数落她的过失,从鲁莽指责到抗令,把她从头到脚骂了个遍。
然而亨利的第一反应并非愤怒,而是讶异——那居然是个穿着华丽的*女人*!因为她方才一直安静地在角落里没有声张,才让亨利以为面前坐着的全是男性。然而,还不及亨利为自己辩解,拉德季大人就三言两语地替她解了围。
但也许自那开始她们就结下了解不开的梁子。
下午,也就是亨利正式学剑的第四个小时,她终于拿起了一把磨钝的铁剑:很沉,她几乎要提不动,因挽弓而疼痛的手臂尖叫着,但她还是咬牙摆好架势,向面前的金发贵族点头示意。
汉斯卡·卡蓬——她现在知道了,这位看起来有些桀骜不驯的大小姐正是拉泰未来的领主,莱佩家族的后裔,皮克斯坦因的继承人。卡蓬半天前才在众人面前斥责过她,把她骂得羞愧得快要钻进地里去,现在又毫不淑女地提起剑,逼着亨利和自己决斗。
“农民就是农民,怎么可能一天就变成战士,”她穿着裙装,拔剑出鞘,“还想加入拉德季大人的麾下?恐怕你连个女人都打不过。” 亨利不敢接茬——以“男人”的身份和女人决斗终究是不光彩,要是不小心打伤了卡蓬更是没法向拉德季大人和瀚纳什大人交代。巴纳德倒是自信,反正亨利横竖也是打不过卡蓬的,不如试试和真正的剑术大师决斗是什么感觉。更何况亨利现在已经是拉德季大人的手下,不能怯战,将自己和主人的荣誉置之度外。她必须为主人、为斯卡利茨而战。
于是她扬起剑,硬生生地接住卡蓬的一招,铁与铁的碰撞震得她胳膊生疼,差点就握不住剑。亨利咬着牙,默念着巴纳德方才教给她的剑法:自左下横斩、刺击胸口、最后对准敌人的脸挥剑。前两步她都做得很好,动作到位、击打有力,卡蓬虽然挡住了攻击,却还是被打得后退了两步。可惜她最后一招下手太轻,还没戳中卡蓬的肩膀就收了剑。
“就这?你像个老头子一样没劲!”贵族嘲讽她。亨利毕竟还是初学者,一气之下着了卡蓬的道,不等摆好架势就往她脸上再次挥剑。果不其然,她鲁莽的一剑被轻松躲过,接着就是毫不留情的追击,铁质的剑柄就这么砸在了她的脸上。
等亨利再醒来的时候,她正躺在训练场边的凉棚下,卡蓬和巴纳德在不远处谈话。她迷迷糊糊地听了一会儿,巴纳德似乎是在怪卡蓬出手太狠,连初出茅庐的家伙都要动真格;卡蓬则说要是不给铁匠小子吃点苦头,他根本不明白自己会面对什么。
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在水桶里洗了把脸,朝两人走去。见她醒了,卡蓬得意地抬抬下巴,“铁匠小子,你弓射得不错,但剑用得着实一般。” “谢谢您指点,”她含糊地说,感觉自己的右脸像是死了一样毫无知觉。
“那么,我们打了个平手。我保住了我的弓,你保住了你的格罗申,”贵族朝她摆手,“多跟巴纳德学学,祝你训练有成,我们回头再见吧。” 亨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点点头,目送着决斗的胜者离去。巴纳德叹了口气,收起两把剑,让她别把今天的失败放在心上。
“别拉着个脸了,小子,”他说,“虽说是个姑娘,但汉斯卡少主真是我见过最会用剑的人了。你才学了几个小时,输给她很正常。” “我没难过,只是……”亨利揉了揉逐渐恢复知觉、痛得火辣辣的右脸,若有所思,“我还是很想要那把弓,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拿到。” 巴纳德笑着拍拍她的肩,“总有可能的。去歇歇吧,晚上你还得和夜莺一起巡逻呢。”
3
亨利在目前为止不到二十年的人生里的确受到了不少的折辱,但今天这样的还是头一回。
她穿着沉重的全套盔甲,跟着黄色的马衣,小狗似的一路小跑。卡蓬坐在马上倒是舒服得很,金色的裙袂翩翩,一口一个“铁匠小子”,叫得她越听越气,不住地在她背后翻白眼,憋了一肚子火。
看起来,不仅是她们两人之间的地位天差地别,就连贵族家的两条猎犬都吃得健壮。不像亨利的呆呆,饿得小猫似的细瘦,叫声嘶哑呜咽,跟主人一样可怜。
“那么,铁匠小子,”她放慢了马的步伐,回头朝亨利微笑,编成麻花辫的金发在脑后一跳一跳,“你之前打过猎吗?” “一次也没有,”亨利诚实地回答,她的确没打过猎——主要是父亲不肯她一个人去林子里,最多只允许她在射箭场上玩两把。连特丽莎都曾经用弓放倒过一匹狼,亨利却只能对着稻草人出气。不过,长年累月的练习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她射静物的准头不错,不然也没法在靶场赢过卡蓬。
“哈,那你可看好了,多跟我学着点!”她得意地拍拍挂在马鞍边的猎弓,“要是你表现得好,我下次还会带你出来。毕竟,有个侍从能方便不少,至少我不用亲自去酒窖拿酒了。” 那你真是够懒的,亨利默默腹诽,但嘴上还是附和着赞美少主,说能为贵族效力是自己的荣幸,把人夸得飘飘欲仙。
“哈,你要是前几天说话也能这么好听就好了,居然把领主从她自己的酒馆里扔出去……你该庆幸我是个仁善的贵族,否则你今天就得上绞刑架了。” 前往露营地的路实在是有点长,卡蓬又不是会体恤下属的类型,最多偶尔勒紧马的缰绳,等着亨利气喘吁吁地追上她,再继续赶路。等两人终于赶到目的地时,亨利已经累得腿都酸软了,可她还没法歇息,得扶着她家小姐从马上下来,带她去木桩上坐下,给她铺上厚厚的毛毯,支起篝火和小锅,再把葡萄酒和肉干送到她手边才能喘两口气。就这样还不够,卡蓬还要用干净的鞋尖踢踢她沾满了尘土的外衣,斥责她,叫她别像个农民一样躺在地上、狗一样地喘气,丢了主人的脸。
“天啊,卡蓬小姐,”她擦了把头上的汗,气喘吁吁,“这儿没人,只有我们俩……我是说,没人看得见……不是,我的意思是……” “Sakra,你还是闭嘴吧,真不知道瀚纳什叔叔为什么让你跟我出来,又笨又不会打猎,只会和贵族顶嘴。”卡蓬翻了个白眼,毫不优雅地站起伸了个懒腰,猫一样地钻进亨利刚刚铺好的毛毯里,舒服地叹了口气。过了一会儿,又忽然睁开眼,死死地盯着正在啃干面包的侍从。
“干什么?”亨利被她盯得发毛,吓得饭都不敢吃,不知道自己又哪里惹毛了这个脾气不好的少主。
“铁匠小子,我提醒你——”出生高贵的小姐趾高气昂指着她,“就算这里只有我们两人,也不是你可以对我动手动脚的理由。” “呃……” “要是让我发现你有任何越界的举动,就等着和你的蛋彻底告别吧!” 威胁完侍从后,卡蓬心满意足地翻过身,面朝暖洋洋的篝火闭上眼睛,缓缓睡去。而亨利——离开拉泰才半天,她甚至已经忘了自己其实还戴着男人的假面了。
斯卡利茨陷落后,她的确因为不适应裤子,几番险些在塔尔木堡露馅。直至初临拉泰,亨利在特丽莎和皮社科的帮助下苦练了好几天男人的走姿,才能不露破绽地走路和跑步。而现在,她已经可以穿着盔甲,握着铁剑,和教官对练不落下风,又成天和一群老爷们打交道,自然会不知不觉把自己当作男人。可一旦远离满是男人的拉泰,跟卡蓬这样美丽的女人单独相处,盯着她柔和的面容,亨利又会不由自主地让自己的身份回归到女性,彻底忘记自己是“铁匠之子”的谎言。
妈的,她最好还是记清楚自己的身份,毕竟女扮男装是死罪,稍有破绽就会上绞架。但至少拉德季大人愿意为她保守这个秘密,也许现在还加上了瀚纳什大人?否则她想不出瀚纳什愿意让卡蓬和她单独到森林里打猎的原因。那么,她要告诉卡蓬吗?还是算了,这么个嚣张跋扈的大小姐,谁知道她会不会当众宣布亨利假扮男人,直接把她拖到教宗面前,给她宣判火刑。
天啊,她以后一定要更加小心,千万不能再犯今天这样、搞不清自己对外身份的错误。
亨利抿抿唇,拍掉身上的面包屑,特意选了块离卡蓬五六米远的干净地方躺下。她背朝篝火,将剑解下放在手边,以防有不长眼的敢侵扰主子的安眠。呆呆呜咽着凑过来,拱进她怀里。亨利摘下手套,摸了摸暖呼呼的狗,叹口气,心事重重地睡着了。
4
“别拿农民那套忽悠我!什么必须用矛,谁说弓箭就杀不了野猪的?” 卡蓬举起弓,一箭射出,猎物呻吟着倒地。她得意地笑起来,“瞧瞧,我说什么来着?好好看,好好学,别和贵族顶嘴……” 还不等大小姐炫耀完自己的箭术,侧腹中了一箭的野猪就哼唧着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尖叫着仓惶逃走了。卡蓬气得要命——亨利这辈子没听过这么多不堪入耳的脏话,要是亨利敢说任何一句,她妈妈能把她抽得跟陀螺一样转——她愤愤地吹声口哨,命令自己的猎犬追上去后,高甩马鞭、策马就朝着野猪逃跑的方向冲,亨利拦都拦不住。
“哎哟,”亨利被扬起的尘土呛得直打喷嚏,再睁开眼,一丁点卡蓬的踪迹都看不见了。无奈,她只好找出卡蓬的毯子,给呆呆嗅闻,“好孩子,帮帮忙,我们得找到那个蛮横的贵族小姐。” 亨利虽然没觉得卡蓬会出什么事,但那毕竟是一头成年的雄性野猪,真发起疯来,一个人加两条狗还真不一定能治得住。她叹口气,跟着呆呆一路小跑,钻进茂密的林间,偶尔还停下来采两把金盏花,以防卡蓬磕着碰着,伤到娇贵的身子。直到她突然听见卡蓬的尖叫声,亨利才终于发觉事态不妙。
“你们这群贱人,知道我是谁吗?把你的脏手拿开,别碰我。” Kurva。
她急匆匆地穿过灌木丛,往卡蓬的方向狂奔,终于在一篇开阔的露营地看见了被绑在树上的卡蓬、还有天杀的两个正在扒她衣服的库曼人,嘴里骂着她听不懂的粗话,笑得像狗发情一样恶心。亨利浑身发冷,想起在斯卡利斯陷落时,也差点被侮辱的特丽莎。但这次,她的双手没再颤抖,反而紧紧地握住剑鞘;也没再因为惧怕,准备砍人一刀就逃跑。现在的亨利已是拉德季大人的扈从,是汉斯卡·卡蓬少主的护卫,是被刀剑磨砺过的战士,誓要血战到底。于是,亨利站直身体,大喊一声,那两个库曼人果然停下了手,呆滞地朝她看来。
亨利拔剑出鞘,与库曼人博斗起来——和巴纳德大人数天的训练果然有了成效,她只稍稍用了一个假动作,就让第一个库曼人乱了阵脚,直接被一剑穿喉,脏血溅了她一身。另一个库曼人想从背后偷袭,被她侧身躲过,顺接一个大师反击,长剑穿过劣质的锁子甲,血肉撕裂,敌人倒地。她抹把脸,又对两人各补一刀,四处观察还有没有其他敌军,确认安全后才朝卡蓬走去。
卡蓬金色的外裙已被扯出长长的一条裂口,所幸内衬还结实地贴附着身体,腰带也完好。亨利急匆匆地跑过去给她松绑。贵族几乎撑不住自己的身体,即刻就要摔倒,所幸扶着树才勉强没跌进泥里去。她跪坐着,甩开亨利扶她的手,恶狠狠地用袖子抹了把满是尘土和鲜血的脸,红着眼眶,嘴唇颤抖,却还是咬着牙呵斥侍从:“妈的,为什么才来!” “对不起,但您走得实在太快了,”亨利毫不犹豫地单膝跪下,任由泥巴沾染光亮的盔甲。她抬起头,望向抱着胳膊、脸色苍白的领主。她原本想像安慰特丽莎那样伸出手去,却忽然想起自己如今伪装的身份,于是收敛了动作,仅仅将手掌朝上,缓慢而虔诚地摊开在她面前,“我第一时间听到您的声音就来了。” 卡蓬抽了抽嘴角,似乎是想回敬些什么,但没能发出声音,攥着裙角的手都颤抖。呆呆忽然在不远处悲鸣地呜咽,亨利转头看去,看见了卡蓬的两条猎犬,开膛破肚地死在血泊里。
“天啊,你的狗——” “死了,”她抿着唇,抬头瞪亨利,“我从马上摔下来了,现在马也不见了。别再说这个。” 亨利点点头,从腰包里翻找出烈酒和绷带。卡蓬除了额角的创口外,似乎没有其他出血严重的地方,但鉴于她的贵族长裙着实厚,亨利没法目测她是否还有哪里需要包扎。
“小姐,”她问,“你会包扎吗?” “不会,”这次的回答倒是干净利落,“我是贵族,贵族从不做这个。” 妈的,都这时候了还在扯贵族不贵族的鬼话。亨利也不恼,只是再次将手伸出摊开,示意自己并无恶意,“无意冒犯,卡蓬少主,但请告诉我您还有哪里受伤。我必须为您包扎,以防伤口感染,这是侍从的义务。” 卡蓬却皱起眉,“还没到要包扎的地步。” “可是您刚刚还差点摔倒。” “我不需要*男人*帮我包扎。” 这句话像是铁锤一样、重重地砸在她胸口。亨利本能地想张嘴辩驳,哪怕只是一句“我不是男人”,可话到了嗓子眼,又硬生生地咽了下去——她不能说,至少现在不能,即便说了,卡蓬也不会信的。然而她真的没有任何不轨的心思,只是想照顾这个受了伤、又怕得颤抖的姑娘;想像安慰特丽莎那样,将她轻轻揽进怀里安抚,告诉她不会再有人能够伤害她。
但现在,亨利只能低下头,讪讪地将东西收起,语气却依旧温顺得像头绵羊,“我明白了,小姐。” 亨利扶她站起,脱下自己还算干净的斗篷,和衣饰针一起递给卡蓬,颇有骑士精神地转过头去,“穿上吧,别感冒了。您还走得了路吗?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难说,”卡蓬别好破损的外裙,用斗篷遮住胸口,试探地走了两步,腿一软差点又倒在地上,“我觉得我摔到了头,脚也很痛。” 亨利叹口气——天啊,她昨晚才从拉泰盔甲商那儿打点来的一套板甲,今天就要付之东流了。她脱下腰带,放下剑鞘,正伸手准备解开板甲的胸带,却把还未从惊慌中平复过来的卡蓬吓得尖叫一声:“我操!你干什么!?” 哦,妈的,对啊,亨利现在还是“男人”,在刚刚经历过那种事的贵族小姐面前脱衣这事实在有点不妥。她看向紧紧拽着裙摆、已经慌得缩成一团的卡蓬,急得摆手:“不,你听我说,不是你想的那样!你走不了路,我得背你回去。穿着盔甲背你,肯定会痛得够呛,所以我才脱衣服。” “哦,”卡蓬放松了下来,终于找回了自己跋扈的贵族派头,翻了个白眼,“Sakra,你就不能提前说一句要脱衣服吗?而且,亨利,你到底在想什么?如果有人看见我被一个‘男人’背着回拉泰,我的名声会完蛋的!” “我会选没人走的路,小姐。” “你最好是。” “好的,小姐,”亨利叹气,解下板甲和锁子甲,顺便把头盔也一起脱下。她走上前去,背对着卡蓬蹲下,“上来吧,卡蓬少主。回了拉泰,别忘了再给我买身新的盔甲啊。” “妈的,就知道钱是吧,少不了你的。” “有您这句话就够了,”她笑了笑,吹了个口哨,“跟上,呆呆,我们回家咯。”
5
卡蓬趴在她背上,一路无言。
她没有像平时那样趾高气昂地抱怨亨利身上太热、动作太颠,只是安静地靠着亨利的肩膀,脸贴着她的后背,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后背传来些许颤抖,亨利听见几声抽噎,滚烫的泪水如雨点般落在后颈上。亨利没敢回头看,她知道卡蓬就算死也不愿让人看到她这副样子。她想说点安慰话,又怕让卡蓬觉得自己是在可怜她,只好默默将人的腿弯搂得更紧。
走出林子时,卡蓬忽然止住了泪,吸了吸鼻子,语气又恢复了原来的傲慢腔调,声音沙哑地开口:“哦,亨利,走快一点,你这样我们太阳落山都到不了拉泰!”她晃了晃腿,沾满泥巴的鞋跟蹭上亨利干净的软甲,气得侍从低声咒骂。
“耶稣基督啊,小姐!你行行好,配合些,别再乱动了!” 卡蓬似乎从惊吓中稍稍恢复了过来,在她背上骑马似的扭来扭去,时不时还要抬头左右张望,一看到有来人就惊呼着让亨利把她放下来,说不能失了贵族的体面——事实上,没人能看得出来这个灰头土脸、衣衫破烂的女子是贵族,卡蓬的担心纯属多余。但为了照顾少主的自尊心,亨利还是听话地在遇见来人时扶着她走路,等人走了再重新把她背起。
“你要听我唱歌吗?”卡蓬又在悠闲地晃腿,丝毫不管身下侍从的死活,“你给我唱一首也行。” “小姐,我不会唱歌。” 好吧,其实亨利不是不会唱歌。她从小就喜欢唱歌,虽然走调,但知道的曲子可一点不比酒馆诗人少。只是她唱歌的声音一听就是“女人”,而不是像说话一样雌雄莫分,所以她自从女扮男装后,就再不唱歌。
卡蓬唱起了童谣,边唱边在亨利的肩膀上打拍子,还带着些许哭过后的鼻音。不过,她似乎也不是真的有多想唱歌,只是习惯性地找点声音填补沉默。
“咳,嗯!酿酒厂在中午时,就像酒吧一样热闹喧哗。小伙子们欢聚一堂,在后房放声歌唱——” “Kurva,我投降,别唱了!”亨利恨不得把卡蓬扔下来,用剑戳聋自己的耳朵,“我从来没听过这么难听的——” “你怎么敢!”卡蓬踢了他一脚,末了还骄傲地翘起脚尖,“太失礼了,和一位贵族女士说这样的话!” “求您饶恕我,好心的皮克施坦因少主。” “那你给我讲个故事吧。说说斯卡利茨,或者说说你认识的人。” “哦,”亨利笑了笑,“那我倒是有不少要说的。” 于是她说斯卡利茨,说自己家乡的景致。说自己父亲打铁时铁匠铺的灼热,母亲缝纫时的笑声。她谈拉德季大人的城堡,说城门口的守卫,笑“剑术大师”的三脚猫功夫。她巧妙地避免提到自己从小穿着裙子长大的事,没有过多谈到和姑娘们的欢声笑语,反倒把自己和弗利茨等人用大便扔德国佬的墙说得栩栩如生。同样的,她也没有提到斯卡利茨陷落那天的事,她不愿提及、至少现在不愿。伤疤尚且还在流血,现在揭开未免太过残忍。第一次的,卡蓬没插话,只是静静地听着。亨利一口气说了十分钟,直到口干舌燥才停下来。
“小姐,”她把贵族往肩上颠了颠,“怎么不说话了。” “亨利,”卡蓬突然换了十分郑重的语气,让她莫名其妙的有点紧张,“我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真的会受尽屈辱死在那里。” “怎么突然说这个,”亨利有些泄气——自己刚刚说了这么多,贵族大概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她怕说多了惹人难过,又怕自己答得不得体,只好规规矩矩地扯那些侍从啊、主人啊之类的套话:“卡蓬小姐,保护主人是仆从的职责。” “我的意思是……你刚刚,呃,挺像个骑士的,”贵族在她背上不安地动了动,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谢谢你……” “但是你别忘了,”她话锋一转,语气强硬了起来,用手指戳戳她的后背,“今天我们在森林里追野猪,我是因为从马上摔下来才伤成这样,而你在找我的路上顺手剿灭了一个库曼人营地,千万别他妈的在我叔叔面前说那件事。” “嗯,我明白,小姐,就照您说的来。而且,您真的不用谢我,我没法袖手旁观,尤其是特丽莎那件事之后。” “什么特丽莎,”贵族突然来劲了,兴致勃勃地踢了踢她的大腿,“你刚刚没和我说啊。” 好吧,看来贵族还是有听进去的。亨利清清嗓子,继续说特丽莎的事,说自己从小和她一起长大,时常在河边玩耍,还一同学习弓箭。
“在斯卡利茨陷落的时候,特丽莎也被库曼人抓住了,”她咽了口唾沫,回想起那天的场景还是有些手脚发凉,“那些畜生……要侮辱她。我在逃亡塔里木堡的路上救了她——也说不上救,我只是给了那个混账一剑,就像个懦夫一样逃跑了。” “那个特丽莎……是不是在斯卡利茨救过你、把你带来拉泰的那个。” “就是她,”亨利笑了笑,“她是我的救命恩人。” 卡蓬忽然收紧了搂住亨利脖子的手,“你是不是喜欢她?” “我是挺喜欢她的,她是个好姑娘。” “那你们是……情侣吗?” 亨利被吓了一跳——特丽莎?情侣?她从没想过要和女人在一起。亨利正准备说“特丽莎喜欢男人”,忽然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正是“男人”,只好讪讪地改口:“不,特丽莎喜欢男——呃,有韵味的男人。”对不起,特丽莎,她在心里画了个十字,我不是故意想起你五十岁的前未婚夫的。
卡蓬应了一声,终于放松下来,将头靠在她肩上,“你是说,她喜欢年纪大的?” “噗,我可没这么说。”亨利想起特丽莎得知自己被订婚时那张愁苦的脸,一下子笑出了声。
“我喜欢年纪小的,”她说,又把脸往亨利肩窝里埋了埋,“算了,我乱说的,别当真。” 亨利愣了一下,不知卡蓬突然和她说这个是什么意思,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于是礼貌地选择闭嘴。她听着卡蓬逐渐平稳的呼吸声,把人往肩上又颠了颠,放慢了脚步,以免晃醒累得睡着的少主。
两小时后,他们回到了拉泰的城门外。亨利放下昏昏欲睡的卡蓬,揉了揉几乎死掉的胳膊,高声招呼守城的门卫来接人。皮克施坦因瞬间乱作一团,药草师和医师都聚在卡蓬房外,侍女们也围成一团给卡蓬更衣。亨利见没人再需要她,便跟匆匆赶来的瀚纳什大人短暂说了说今天狩猎时发生的情形,对卡蓬差点被折辱的事三缄其口,只说是从马上坠下,摔伤了脑袋和腿。她拖着快要散架的身体回到磨坊,勉强脱下衣服后就昏迷般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她已经成了汉斯卡·卡蓬少主的贴身侍卫,在皮克施坦因里有了自己的一间房,有了一匹马,有了朝思暮想的猎弓,还有了第一个贵族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