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第五賽季──
第一條、
友情第一,比賽第二。
第二條、
群成員不得對嘉世、霸圖、藍雨、雷霆之現役選手進行人身攻擊。
第三條、
群成員不得對嘉世、霸圖、藍雨、雷霆之戰隊高層與公會幹部進行人身攻擊。
第四條、
禁止於本群討論嘉世、霸圖、藍雨、雷霆之銀裝數據。
第五條、
本群群規,所有群成員@一葉之秋 @石不轉 @索克薩爾 @生靈滅 均有修改權限,若有增刪,新群規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六賽季──
第一條、
友情第一,比賽第二。
-無關群成員與其母隊選手,則不在此限。(本條由@索克薩爾 新增)
-嘉世與霸圖的日常友好問候不在此限。(本條由@一葉之秋 新增)
-本條群規純屬口號性質,考量實際狀況,建議修改為「比賽第一,友情第二」。(本條由@石不轉 建議修改,全員表決通過)
第二條、
群成員不得對嘉世、霸圖、藍雨、雷霆之現役選手進行人身攻擊。
-對退役選手也不可以。(本條由@石不轉 新增)
第三條、
群成員不得對嘉世、霸圖、藍雨、雷霆之戰隊高層與公會幹部進行人身攻擊。
-對戰隊粉絲也不可以。(本條由@石不轉 新增)
-若是對戰隊老闆和經理的合理批評,應該放寬限制。(本條由@生靈滅 建議修改,@一葉之秋 @索克薩爾 附議通過)
第五條、
本群群規,所有群成員@一葉之秋 @石不轉 @索克薩爾 @生靈滅 均有修改權限,若有增刪,新群規於表決通過後生效。
-若支持與反對人數相等,應循正當公平途徑(競技場2v2)取得共識。(本條由@石不轉 新增)
-進行競技場表決時,不得使用牧師與守護天使。(本條由@一葉之秋 新增)
-可各派一名代表進行競技場表決。(本條由@索克薩爾 新增)
──第七賽季──
第六條、
討論真人CP請勿舞到正主面前。(本條由@索克薩爾 新增,全員表決通過)
-討論嘉世、霸圖、藍雨、雷霆以外的CP不在此限。(本條由@生靈滅 新增,全員表決通過)
第七條、
本群禁止賭博。(本條由@石不轉 新增)
-若參賽隊伍未涉及嘉世、霸圖、藍雨、雷霆時,可以開設預測比賽結果的賭盤。(本條由@一葉之秋 @索克薩爾 @生靈滅 共同表決通過)
-單場比賽押注金額若高於¥1000,需有書面契約。(本條由@石不轉 新增)
-書面契約形式採從寬認定,包含聊天截圖。(本條由@生靈滅 新增,全員表決通過)
──第八賽季──
第四條、
禁止於本群討論嘉世、霸圖、藍雨、雷霆之銀裝數據。
-建議本條群規排除「嘉世」。(本條由@索克薩爾 建議修改,兩小時後,由@索克薩爾 自行刪除)
第五條、
本群群規,所有群成員@一葉之秋 @石不轉 @索克薩爾 @生靈滅 均有修改權限,若有增刪,新群規於表決通過後生效。
-群成員@一葉之秋 已改名@君莫笑。(本條由@索克薩爾 新增)
第八條
本群為戰術交流群,非虛寶交易群,不得於本群交易榮耀帳號、裝備。(本條由@石不轉 新增)
-建議修改為「本群為戰術交流群,非虛寶交易群,不得於本群交易榮耀帳號、裝備、稀有材料、副本紀錄掛名權」。(本條由@生靈滅 建議修改,@索克薩爾、@石不轉 附議通過)
-若帳號、裝備、稀有材料非俱樂部資產,則不在此限。(本條由@君莫笑 補充)
第九條、
不要再討論隊長的喉結和胸肌了!(本條由@石不轉 新增)(註➊)
-本群只禁止針對戰隊相關人員的人身攻擊,討論韓隊的喉結和胸肌不在禁止之列。(本條由@索克薩爾 新增)
-電子競技屬於廣義的體育賽事,既然是體育賽事,當然可以討論健身話題。(本條由@君莫笑 新增)
-不!要!玩!群!規!(本條由@生靈滅 新增)
-本條修正為「請勿性騷擾任何職業選手與戰隊相關人員」。(本條由@石不轉 修改)
第十條、
請透過公會幹部聯絡興欣公會會長@君莫笑,勿於本群威脅利誘遊說。(本條由@君莫笑 新增)
──第九賽季──
第四條、
禁止於本群討論嘉世、霸圖、藍雨、雷霆之銀裝數據。
-建議本條群規排除「嘉世」。(本條由@石不轉 建議修改)
-建議本條群規排除「雷霆」。(本條由@索克薩爾 建議修改)
(因無人附議,第四條群規仍維持原狀)
──第十賽季──
第四條、
禁止於本群討論嘉世、霸圖、藍雨、雷霆之銀裝數據。
-因應實際狀況,建議本條涉及隊伍修改為「興欣、霸圖、藍雨、雷霆」。(本條由@石不轉 建議修改,全員表決通過)
第十條、
請透過公會幹部聯絡興欣公會會長@君莫笑,勿於本群威脅利誘遊說。
-興欣公會管理職務已交接給@曉槍,本條群規不再生效。(本條由@君莫笑 修改)
-只能利誘,不能威脅。(本條由@君莫笑 補充)
──世邀賽──
第四條、
禁止於本群討論興欣、霸圖、藍雨、雷霆之銀裝數據。
-因應實際狀況,世邀賽進行期間,本條群規不生效。(本條由@索克薩爾 新增,全員表決通過)
第十一條
群成員必須服從隊長@索克薩爾 領導,遇事不決問隊長。(本條由@君莫笑 新增,@石不轉 @生靈滅 附議通過)
第十二條
聊天內容若涉及比賽陣容,備份於本群雲端帳號【戰術麻將桌】。僅供復盤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流。(本條由@石不轉 新增,全員表決通過)
-若涉及①成員生命安全 ②緊急事故 ③重大公共利益 ④榮耀職業聯盟之存亡問題,則不在此限。(本條由@索克薩爾 新增,全員表決通過)
第十三條
洗技能點、在武器上打技能以前,請務必於本群充分討論,勿擅自操作。(本條由@石不轉 新增)
第十四條
領隊@君莫笑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國家隊選手的單挑邀請。(本條由@索克薩爾 新增,@石不轉 @生靈滅 附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