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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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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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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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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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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团执】今夜不宜告白

Summary:

爱是天时地利的巧和。

Notes:

原作向 时间线位于主线后,法尔伽传说前夜 HE
Bgm: 假如爱有天意-李健

(See the end of the work for more notes.)

Work Text:

1
我明天也许会死。

2
这个念头今夜第五次冒出来时,法尔伽终于停下手里的动作:包括但不限于擦拭狼的武功歌,听剑里的灵魂碎片叽叽咕咕,在沙盘中反复确认预计的决战地点,收拾零碎稀少的行李,以及,把纸笔提起又放下、放下又提起。
 
死亡本身对他而言并不新鲜。一个人如果做了这么多年骑士,率领远征军穿过至冬冻土、纳塔荒野和挪德卡莱的阴影,又一次次站在风暴最前方,已经很难再对死亡表现出足够动人的惊慌。
 
他拿起纸笔,只是为了最后一次确认随行人员、撤离路线、后援安排和三版备用计划,然后列举自己整理出的遗物清单,避免自己真的步入地脉后,一些东西被第五小队那群好奇心旺盛的年轻人翻出来取笑,比如师承火花骑士的大作——巴巴托斯在上,与其再三思考漂亮的遗言,表演人之将死诗兴大发,法尔伽更愿意相信自己会活着回来。
 
把还想多问两句的年轻骑士赶回去睡觉之后,西风戍垒终于只剩下了篝火燃烧的噼啪声和他自己的踱步声。此刻,他应该像之前无数次大战的前夜,安然平静地爬上床补眠。一切都已安排妥当,一切……唯有桌角不知该放在何处的那瓶酒。
 
那是法尔伽几次写信总算让迪卢克交出的陈年佳酿,是晨曦酒庄的上任老爷克里普斯在世时酿的贵腐甜白,在佳酒成群的酒庄地窖里都能算得上极品古董。
 
它会辗转跋涉来到挪德卡莱,全是靠法尔伽用了诸多理由软磨硬泡,从可怜巴巴的“拜托,我大概是上了年纪,最近有些失眠,喝不到那瓶酒就一直睡不着”,到最后开始天马行空地隔代指控“当年你的父亲说过,会在我婚礼时把它送给我的”时,这位冷淡的小少爷终于不堪其扰,硬邦邦地随酒一起寄来口信:“真是令人意外,您还会结婚呢?对象是挪德卡莱人还是蒙德人?份子钱要随多少?”
 
但看似最荒谬的理由,往往最发自内心。

虽然距离结婚尚远,但这瓶酒真的是他打算送给理想中的结婚对象的,理想中——尚未确定关系的心上妖精:一个在几十公里的海域开外,孤独地守着一堆执灯人坟茔的嗜酒妖精。
 
菲林斯会喜欢这份礼物的。在他之前的构思中,等到酒过三巡,暧昧的气氛像往常无数次那样开始咕嘟咕嘟地冒泡时,法尔伽就可以顺势道出这是“这可是我故友的祝婚酒,若是他泉下有知……”,再眨巴着那双妖精钟爱的蓝眼睛,可怜又理直气壮地要挟讨要一个“我愿意”——其实任谁都看得出来,他们距离确认关系,也只剩下了明确的告白。
 
唉。克里洛·楚德米洛维奇·菲林斯。
 
唉,菲林斯先生,克里洛,妖精先生,我亲爱的克里洛卡。
 
他无声地、咬文嚼字地念着心上妖精的名字。妖精送的紫色羽毛笔在他手上数次悬而未决,最终墨汁滴落,把他刚刚写的遗物清单晕开一角。
 
若明日出了差错,这瓶没送出去的陈年葡萄酒大约会同他的备用剑、狼牙吊坠、没写完的信件一起被登记,成为遗物清单里最不合时宜的一项。
 
法尔伽盯着那只酒瓶,越看越觉得它摆在那里太过碍眼,像某种过分沉默的预言,又像一位不知进退的见证人,等着他亲手决定要将今晚过成诀别夜的告白,还是一场谁也不许点破的寻常探访。
 
可是告白应该发生在更坦荡的时候。至少,应该发生在能够肯定地许诺“我会回来”的时候。
 
明日之前的爱意太像遗言,太像托付,太像把一份尚未得到回应的真心强行塞到对方手里,再要求那个活了太久、也失去过太多的妖精替自己保管。而菲林斯又会如何回应呢?他大概会轻盈地笑出声,会用漂亮的措辞挑剔法尔伽挑选时机的恶劣品味,用长串优雅又锋利的话把这份沉重轻轻托住,随后独自把它放在某个谁也看不见的地方。
 
但在胡思乱想着菲林斯会做何反应、并且深刻地谴责自己怎么可以给他这种压力时,法尔伽绝望地发现自己已经披上了披风,甚至刻意地端正了仪容仪表,把斑驳的伤口擦干净,把粘了血迹的披风抹干净,试图用整洁和从容欺骗自己,自己即将奔赴的只是一场普通的约酒。
 
自诩自制力极强的北风骑士,竟然也会折在心上妖精的手里。
 
终夜长茔方向的风从夜色里吹来,带着潮湿的海盐气息。法尔伽一路上试图把所有借口都编排一遍:可以说只是路过,可以说今晚天气不错,适合饮酒,可以说营地里太闷,想找一个清净地方坐坐;若菲林斯问得更直白些,他也可以笑着回答,明天的事很麻烦,所以提前把酒带来,免得它落到某些不懂品鉴的骑士手里。

这些理由都很糟糕。可他实在太想见菲林斯了。

在可能死去的前一日,人原来会变得如此没有出息。英雄气概、理性判断、骑士荣誉,全都能被一个念头轻易击败:
 
他想再看他一眼。
 
想听他说两句挖苦话,想和他喝一杯酒,想在灯塔昏暗的光里坐到彻夜天明,哪怕一句真正该说的话也不说。

这并不高尚,却非常诚实。
 
3
灯塔的门照旧虚掩着。

妖精总是看似疏离,礼貌得像一扇随时可以合上的门,可真正熟悉之后便会发现,他总会给喜欢的来客留一点缝隙,冰凉的火焰明明暗暗地在其后烧着,足够你决定要不要推开。

终夜长茔的风从墓碑之间穿过去,灯塔的光沿着海面一圈一圈荡开,替生者和死者一并守着漫长不变的夜色。

法尔伽在门前停了一息——他的心里竟短暂地产生了一种近乎年轻骑士初次赴约般的局促,抬手敲了两下。

屋内随即传来菲林斯带着笑意的声音:“若是迷路的旅人,请道明您的来处和去向;若是睡不着的亡魂,请先确认自己在碑文上的位置;若是某位总喜欢把不请自来包装成顺路拜访的游客先生,那就请进吧,反正您从来学不会客套。”

北风骑士噎在喉咙的情绪总算松动了三分,忍不住也笑着叹了口气,推门进去——即便在这样心绪不宁的时刻,妖精依然能轻松地逗笑自己。

风把他的披风一角卷进屋里,屋内的烛火轻轻晃了一下。菲林斯正舒服地窝在躺椅里,披着单薄的衬衫,低头翻着一册旧书,火光沿着他垂落的眼睫滑落,停驻在苍白柔软的发尾,使他映照得像一枚被时光磨得温润的古银饰,精致而冷淡,又隐约带着可亲的旧痕。

他抬起头来看向骑士,弯着眼角扬着眉梢微笑盈盈,轻轻歪着头,眨着眼,安静地等待骑士说明自己的来意。

“我……我带了酒。”

打了几十公里的腹稿,在被那双美丽的琥珀色眼睛注视的一瞬间全都燃烧殆尽,只剩下最朴素无能的大实话。

法尔伽笨拙地提起从包装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酒,结结巴巴地回答他,仿佛回到了他们最初约酒时,尚且摸不清彼此的喜好和心意的第一个夜晚。

妖精的视线从他的脸落到了酒瓶繁复精致的花纹上,又扫过他扣得比平时更整齐的外衣,披风边角清理过的痕迹,最后落回他手臂新添的、包扎齐整的伤口上,轻轻蹙了蹙眉。

“我看见了。”他客观地点了点头,“法尔伽先生每次试图显得若无其事,都会带点投其所好的物件来。上一次是那夏镇买来灯盏样式的糖雕,再上一次是来自蒙德的配酒的苹果干,再往前推,还有一串被海风吹得可怜兮兮的贝壳风铃,以及……”

妖精的目光指引着他环视四周,这方小小的灯塔已经遍布了骑士留下的痕迹:挂在窗边轻轻摇晃的风铃、插在旧酒瓶里的风车菊干花、堆放在书架上的漂亮匣子,以及被风吹得到处乱滚的蒲公英种子。

他那漂亮的暧昧对象又像是漫不经心地补了一句:“不过,您今晚挑的酒比平时正式许多。”

法尔伽把酒瓶放到桌上,努力笑得自然:“你知道的,明天会很忙碌,之后也是,所以提前庆祝一下。”

“嗯,提前庆祝。”菲林斯轻轻地重复了一遍,“听起来十分有创意。”

法尔伽没有立刻接话。

这空出来的一瞬非常短促,却足够让菲林斯把眼中的笑意略略收束。法尔伽刚刚顺着他的目光环视着,躲着那双无机质的明黄色眼睛里探寻的意味,逃避地转向四周,聚焦到窗边那只小匣子上,像终于找到了一个安全话题。

匣子深色木料的边角镶着一圈已经微微氧化的银,匣盖未曾完全合拢——这也是菲林斯刚刚意有所指“送来投其所好的物件”的一部分。

在那夏镇的某个下午,骑士曾为了买下这份礼物赠予妖精,把价格抬到一个足以让寻常收藏家痛心疾首的数字,最后在卖家安排的小会客室里和菲林斯面面相觑,尴尬得连那位向来八面玲珑的至冬老贵族都罕见地停顿了片刻。

4
那时法尔伽正在那夏镇进行例行采买,在离开时路过不起眼的小摊,却在余光里瞥见一点熟悉的纹样:一枚古币,混在几枚璃月旧铜板、枫丹纪念章和纳塔风格的粗铸铜片之间,精细地铸着蒙德的风车,因为过于古旧,纹样浅得快被时间擦掉。

他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自己痴迷收集古币的心上妖精:妖精最近又透支了半个月的薪水,昨日还掩不住欣喜地给自己展示自己的新藏品……真像一只漂亮又得意的小乌鸦。法尔伽一边摇着头笑,一边翻看着那枚古币,更加笃定了想法:菲林斯大概会喜欢这枚流落他乡的古币的,我要送给他,附赠一大把蒙德小故事。

而且……骑士其实也颇有私心。妖精守着灯塔、坟茔和许多不肯被世人记住的旧事,身边多半都是冷色的遗物、沉默的碑铭和带着潮气的传说;法尔伽私心里希望他那里也能多一样来自蒙德的东西,小到可以放进掌心,轻到不至于成为负担,偏偏又带着蒙德絮絮叨叨的热情,像某种时时刻刻的提醒——不论过去多久,远方仍有风,风里永远有人在记挂他。

卖家是个精明人,见他目光停得太久,立刻把这枚古币夸耀成“旧蒙德纪念币”“大海难幸存货”“世上仅此一枚的风之遗珍”,用词之华丽得连法尔伽都险些替这枚小小的钱币感到不好意思。法尔伽当即出了一个价格,把卖家哄得眼睛都笑得眯起来,巴巴地记下他的地址,说古币尚需从伏尼契商会的库房登记转出,傍晚前会给他确切答复。

于是法尔伽爽快地付下定金签字画押,轻快地哼着歌回驻地等消息了。

而同日下午,菲林斯去了同一处市集。

他原本只是为了替灯塔补几样东西,好在各位同僚里更好地扮演需要消耗物资的人类。经过那张旧物摊时,妖精同样被那枚风车纹样精致古币留住了目光,露出了简直和上午北风骑士一模一样的微笑——骑士来来去去如风,但如果能留下一缕风在自己指尖,想来能骗金毛骑士多来好几次终夜长茔,借着要求他“讲讲蒙德的故事”。那位骑士一定会晃着蓬松灿烂的金毛热心地侃侃而谈,像只善良又热情的大狗。

卖家看着他这副表情,又鉴于这位执灯人先生一向出手阔绰,敏锐地感觉还有抬价的余地,便将上午那套说辞又添油加醋讲了一遍,从“风之遗珍”讲到“蒙德旧日贵族往来纪念”,又讲到“流落异乡的孤品”,说得神情恳切,仿佛自己祖上三代都在为这枚古币守节。菲林斯很有礼貌地倾听着,直到卖家小心翼翼地提及已有一位买家出价时,他才轻轻抬了抬眉。

那枚古币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温和的光。

菲林斯想起法尔伽谈起蒙德时的神情。人类总以为自己把乡愁藏得很好,可他提到蒙德的风、酒馆、风车与故乡的孩子时,那双钴蓝的眼睛比北之泪更为耀眼。

执灯人再次看了那枚古币片刻,忽然更加肯定地觉得它不该继续被搁在这张旧天鹅绒布上,被摊主和过客随意翻动;它应该被收进匣子里,至少是某个有人珍藏的位置。

至于为什么那个位置恰好该在他的灯塔里,菲林斯暂时不准备解释。

“这样啊。”他平静地说,“那我加价。”

卖家当场笑得更真诚了。

若事情到此为止,这枚古币大概会顺理成章地成为妖精珍藏的一部分。可那天傍晚,法尔伽收到卖家托人送来的纸条,说有另一位客人同样有意购买,愿出更高价。而菲林斯捧着这枚古币时可能露出的可爱表情在北风骑士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于是他二话不说地把价钱又往上抬了一截。

半个小时后,终夜长茔收到了新的报价通知。菲林斯看完字条之后,神情端正地坐了片刻,兴许是在思考自己需要透支几个月的薪水,然后也加了价。

于是,那枚风车纹样的蒙德古币在一个下午之内经历了颇为离奇的命运:它被两位彼此并不知情的客人隔空争夺,价格像被狂风卷起的风筝一样一路飙升。

卖家最初欣喜若狂,后来逐渐惶恐,最后已经很难维持商人的镇定。他大概从未见过两个买家为了这样一枚小小古币互不相让到如此地步,又怕其中有什么自己承担不起的隐情,因而跑去请教商会大老板奈芙尔女士。他得到的是莫名其妙的白眼,以及明确的指示:向二位买家分别递出邀请,请他们到商会当面对质以确认归属。

北风骑士扛着大剑,急切地一路大跳,义不容辞地赶回了那夏镇。

卖家搓着手站在门口,笑容里混着喜悦、紧张和对巨额交易失控的本能恐慌。他请法尔伽稍等,说另一位客人也马上就到。法尔伽刚想问话,身后的那扇门便被推开,菲林斯披着夜色走进来,深色外套边缘还沾着一点海风拂过的潮气。

两人对视的一瞬间,摆出的礼貌式笑容都彻底僵住了。

“哦,天哪,天哪。亲爱的法尔伽先生。”菲林斯先开口,语气依旧优雅,只是在极细微的句末能听出他轻微的咬牙切齿,“原来是您。”

法尔伽看着他露出的一点尖牙,忽然觉得心情大好。想着反正本来也是要赠予他的礼物,他轻松起来,拈起逗弄爱收藏的小乌鸦的恶趣味:“是啊,西风骑士团一直很关心故乡文物在海外的流落情况。”

“很高尚的理由。”菲林斯保持微笑,“我还以为您会准备把它买来送人。”

果然,乌鸦不仅热爱收藏,而且总是那么聪明。法尔伽也不想掩饰,于是大咧咧地问:“不错。那你呢?”

菲林斯垂眼看了一眼卖家捧出来的小匣子。在被火热竞拍后,它已经拥有了一匣之地容身,不需要再被混在一堆其他物品中审视翻弄。执灯士点了点头,神情从容得近乎无懈可击:“我只是认为,它不该继续被放在摊位上。”

“为什么?”

“风车纹样保存得很好,我估测它来自四百年前的蒙德,理应有良好的收藏价值。”菲林斯说,“而且,于我个人而言,最重要的一点是……”

他停了一下。法尔伽等着他,卖家也屏息等着他,仿佛这场离奇竞价即将迎来一个足以载入那夏镇商业史的解释。

妖精终于抬眼,慢条斯理地补完:“您知道的,我对您与您家乡的风物,一向颇有审美上的欣赏与偏爱。”

卖家瞠目结舌地呛咳起来,法尔伽受宠若惊地脸红起来。

后来北风骑士被这句话哄得坚持豪掷了自己两个月薪水——约折合不知多少个月普通执灯士的薪水,并在奈芙尔女士的冷笑声中,颇有骑士风度地致礼、倾身,执起妖精的手,将古币与匣子妥帖地放进他的掌心。

5
现在,那枚“有良好收藏价值”的古币躺在灯塔最显眼的架子上,被暗红绒布托着,被匣子妥帖收着,被菲林斯日日看见,又显然日日擦拭。

菲林斯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重新露出了微妙的笑容:“请别误会,法尔伽先生。它摆在那里,仅仅因为那一带的温度与湿度适合保存金属制品。”

法尔伽提心吊胆地慢慢转头看他,小心地试探自己是否成功转移了话题:“我还没说话。”

“您的视线溢于言表。”菲林斯叹着气起身,牵起依然呆站在门口的人类的披风一角,轻轻往屋里引,拍着他的肩膀让他坐在自己身边,“您的视线非常……喧闹,已经快要把您的心意出卖干净了。”

妖精把酒封打开,蜂蜜李子和甜蜜的苹果花香从瓶口漫出来,淡金色的酒液暖意融融,哄得人想安眠于温柔乡。他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先垂眸闻了闻,接着意外地望向骑士,眼底的波纹层层荡荡。

“……莱艮芬德……晨曦酒庄的贵腐酒?”

“你怎么会知道?”比他感到更意外的是送礼人。

“滴金酒庄,液体黄金。”好酒的妖精念着它的别称,这时候方能窥见他的一点贵族影子,“百年前,莫诺马赫的兄弟曾为它一掷千金,在宫中贵族间风靡百年的酒类奢侈品……真是好久不见。这么一瓶,至少需要您半年的薪水吧。”

“您居然舍得将这么名贵的东西带到终夜长茔,”然而他话题一转,挑起眉头看着北风骑士,“挪德卡莱这几日好不容易喘了口气,您不早些拿它去和同伴们庆祝,倒是在半夜里找到墓地里来品味?”

北风骑士差点脱口而出地原地蹦起大叫“这可是克里普斯专门留给我的祝婚酒!怎么能和兄弟们一起喝!”,然而堪堪忍在了嘴边——他的构想里,告白就算再临时,也不能这么大吵大嚷地操之过急。

于是他努力按捺住自己,克制地接话道:“我们庆祝过了。热闹这种东西,几个晚上已经足够。”

“这话从大团长口中说出来,很有一种薄情寡义感。”

“他们会原谅我,毕竟以后还要靠我去和晨曦酒庄求情,给他们订最好的蒲公英酒。”

“以后。之后。”菲林斯直接越过他的玩笑话,只轻轻重复这个词,神情依旧温和,却不容置疑地又将话题落回最初法尔伽狼狈逃避的那个,语调像是拿着指尖随意地拂过刀锋,“您今晚倒是很舍得使用这个词。”

法尔伽握着杯子的手顿了顿。

他是一向知道菲林斯的敏锐的。妖精的敏锐从来不带逼迫意味,甚至常常裹在玩笑里,绵里藏针地露出锋芒。

他们都知晓挪德卡莱并未真正太平,许多事被草草按下,许多线索尚未收束,而自己明日要走向的危险并不适合拿到月光下大声谈论,就像自己冒险将魔神碎片寄存在心脏的计划一样孤勇而不可言说;他更清楚,若把今晚不明不白地说成临别,菲林斯也必然会用最体面的方式把所有情绪收好,然后微笑着祝他一路顺风。

但那会让他难受。

他带着酒来,是想看菲林斯难般露出惊喜的神色,是想在走入地脉前多听几句妖精亲昵的爱语,就算是嘲笑和挖苦也可以,甚至就算是默契的沉默,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看妖精也可以——至少可以在明天用来自我安慰啊!

可惜菲林斯太懂阅读语言和氛围,也太懂沉默,甚至无须追问,便能从法尔伽看向自己的那一眼里读出倒计时的意味,不显山不露水地丝丝缕缕缠上来安慰。

太审时度势,太让人心酸,太令人不舍,太引人冲动。

“克里洛,”法尔伽叹了口气,“你有时候真该装得迟钝一点的。”

菲林斯客气地回应道:“那很难,我幼时的礼仪老师倘若还活着,听见这种建议会认为您蓄意破坏至冬贵族的教育成果。”

“所以,你已经猜到了?”

“猜到一部分。”菲林斯垂下眸子,望着杯中淡金的酒色,“您明日要去处理某件危险的事,胜算不能算坏,代价却很难预估。”

法尔伽沉默片刻,还是露出一个有些无奈的笑:“我以为自己掩饰得还可以。”

“我该说,其实您在我面前从未学会过掩饰吗?您之前从不会如此眷恋地打量我这方小小的屋子。”菲林斯抿着杯子里的酒,眯起眼睛一句一句陈列道,“您还穿了很久不穿的外衣,清理了自己的披风和伤口,带了一瓶本该留到大事结束后开的酒,反复地提到‘以后’的事,又在我重复时避开了眼睛。恕我直言,您仿佛在试图确定着这里的一切,包括我,在您未知的以后会如何安放。”

法尔伽张了张嘴,一时竟没能接上话。

“但这屋子里需要被安放的东西太多了,”菲林斯抬眼看他。法尔伽感到的是与之一同传来的发顶温柔的触感,他一下一下梳理着蓬松的金发,口头却将所有退路都轻轻堵住,“于您而言,是酒,是钱币,是您之前的这些礼物,当然,我斗胆大言不惭地猜测,以及我。”

“但与之相对的,于我而言,最重要的是你,法尔伽。”

法尔伽闭上眼,被聪明的妖精捞进怀里,忍不住闷闷地苦笑起来,有被看穿后的狼狈,也有一点隐秘的轻松。他原本准备的这些不成样子的借口,甚至做好了被菲林斯一一拆穿的预期,却没想到对方从他进门那一刻就已经看得分明。

也许自己在他面前,的确永远是个掩饰不了什么的毛头小子骑士。

于是,他终于坦白地说:“明天我可能会回不来。”

落在他发顶的手却没有丝毫地停滞,只是依然柔和地捋顺每一个发结,又亲昵地揉捏在后颈上。

“嗯,我知道。”他听到菲林斯轻轻地回答道,“无论在排兵布阵方面,还是在战斗方面,你都还是我的后辈呢,小法尔伽。”

“这很好猜吗?”

看着他跟泄了气一样趴在自己的膝盖上,菲林斯忍不住端出一点长辈的架子,捏捏北风骑士的脸:“关于你的事情,我向来不吝啬思考与担忧,所以并不难猜。”

“我本来不打算把今晚搞得像告别的。”法尔伽仰起头,有些艰难地笑了一下,“我知道自己不应该在这种时候对你说什么过于郑重的话。那太不公平,像是在……又哭又闹地以死相逼。”

喂,自己苦笑时的玩笑话太拙劣了,骑士绝望地想。

他硬着头皮继续真诚自省道:“可我还是来了。我本来应该待在营地,把剑擦好,睡一觉,明天按计划开最后一场会,在会上见你最后一面,然后心无旁骛地出发。结果我看见那瓶要送给你的酒,就想,至少……至少应该再和你喝一杯啊。”

“哪怕什么话都不说,或者被你拷问,被你训斥……虽然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好吧,其实我更希望你能骂我两句,”他稀里糊涂讲得一团乱麻,“也总比今晚离你这么近却不来见你好。”

菲林斯垂眼看着酒杯,左手的指尖在杯壁上停了片刻。那是一个很细微的动作,细微到若非法尔伽已经习惯观察他表情之外的小动作来揣测他的心意,大概会以为他仍旧毫无波澜。

“法尔伽,”菲林斯点了点人类的额头,轻声开口,“你真会推卸责任,给这瓶好酒找麻烦。”

“……抱歉。”

又点了点鼻尖:“也给我找麻烦。”

“这个也……抱歉。”

“道歉太快,诚意可疑,恕我无法接受。”妖精把金毛脑袋挪开一点,坐直为自己又斟了一杯酒,“您再想想,除了道歉,不明不白地半夜跑来终夜长茔,到底是想要说什么?”

6
其实到了此刻,彼此暗藏的心思已经捅破得千疮百孔,无论是爱慕或是不舍都清晰明彻,但每每将话落到关键处,都会被人类努力克制地从轻绕开:不是时候,现在尚不是时候,等到明天,喝完下一杯酒,等这件事情过去,等他还有命回来……

但菲林斯就这么安静地坐在原地。那双似琥珀、似月光、似蜜糖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

这太糟糕了。

他感到心口那句“我爱你”几乎已经顶到舌尖,烫得他喉咙发紧,每一次吞咽都像在把碎玻璃往下咽,把尴尬的沉默拉得更加漫长。

进退维谷间,好心的风砰地一声将地下室的木门撞开,漫天的月光星光也善意地落在他们之间,叽叽喳喳地两头劝慰。

他们一齐愣住。

法尔伽呆呆地顺着倾泻的月光抬起头,忽然想起大占星术士魔女B的玩笑话——她说星空的确预示着命运的走向,但江湖骗子数星星数目奇数无缘偶数有缘之类的算法,就完全是看巧合和运气,与抛硬币没什么两样。

当然,当时的魔女嗤笑着说,相信彼此是命中注定的笨蛋情侣还是很值得去算算,反正成则乐呵乐呵,不成也能为自己美其名曰“我们可是与天意搏斗争得的爱情啊!”。

他当时只觉得好笑,此刻却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根本不靠谱的浮木:既然自己怎么都拿不定主意该不该说,那不如……不如交给运气……

这种想法太不法尔伽了。他更习惯的是相信手中的剑、身后的同伴、提前三日制定好的撤离路线,以及即便计划全部崩坏也能从迷途上再劈开一条路的蛮劲。

可在菲林斯面前,他竟然也短暂地萌生出了这种荒唐的愿望:如果天上的星星真肯为人类细小又固执的爱意垂眼一次,那么今夜,会不会稍微偏向他一点,为每个决定都赋予一点祝福?

哦,拜托了,天理在上,四影在上,巴巴托斯在上,芭比洛斯在上,请保佑我。

7
“克里洛,你相信占卜吗?”

这句问话突然出现,有点出乎意料。菲林斯慢慢地看了他一眼。

“这取决于占卜师是谁。”妖精很谨慎地回答,“若是魔女会的女士们,我会保持尊重;若是您,我会先确认酒精摄入量。”

“芭比洛斯女士曾经告诉我,星空代表提瓦特命运的走向。”

“这听起来的确像几位女士会说的话。”

“所以我想到一个办法。”

“请说,我已经准备好见证人类在酒后占星领域的突破。”

法尔伽望着天空,很严肃地伸出手指,声音却难得地有些发抖:“如果两个人头顶的天空中,星星数量是奇数,就说明缘分到此为止,那么我喝完这杯酒,明天照常出发;如果是偶数,就说明缘分未尽,我可以在今晚说一句本来不该说的话。”

幼稚得可笑,甚至有些卑鄙,因为谜底几乎已经明晃晃地摆在了两人之间。可他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他想把明日可能赴死的阴影从菲林斯面前挪开,又忍不住希望妖精至少知道自己心里曾经有过怎样的热烈和不舍,至少在他漫长的生命中灿烂地燃烧一刻,只是一刻也好。

于是只好把这一切都推给星星,仿佛只要判词来自夜空,因自私而生的自责便能轻一点。

“……”

“法尔伽先生,”菲林斯终于开口,蓝色的灯火在风里颤动,“把告白、缘分与生死全都交给数星星,手法粗糙,态度恶劣,简直是侮辱了占星,芭比洛斯女士不会饶过你。”

“……那你要不要一起数?”

这下就是无赖地恳求了。

菲林斯转过脸看他。蓝火的火焰冰冷,月光却温和,两种光交映着落到他面无表情的脸上,令那双眼睛显出一种很难形容的颜色。

过了片刻,他轻轻叹气:“既然您已经押上了今晚剩余的所有尊严,我若旁观到底,未免显得太不近人情。”

他微凉的指尖搭上人类的手腕,轻轻拎起,遥遥指向星空:“那我们,就从最亮那颗开始。”

8
“一,二,三……”

每当法尔伽落下一个数字,菲林斯就轻轻地拿手指点他的手背,低声地附和;他并未转头,却能从身侧那点气息的变化里察觉到妖精的紧张,这发现让他早已乱如麻的心里泛起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得意,又很快被弥漫的怅惘盖过去。

原来菲林斯也会为了他祈祷这种荒唐的东西。

在一个短命人类可能不再复返的前夜,在一瓶酒尚未喝完的时候,在他幼稚地把自己所有不敢说出口的爱慕、不舍和惶惑,全都笨拙地塞进一场数星星的命运游戏之后。

“三十七,三十八……”

他迟疑地、忐忑地,从头顶数向海平面。

但远处海平面上还缀着三颗星,微弱、黯淡又固执地挂在浪线之上。三十八之后自然是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柔软的情绪来不及消解,判词就来得太快、太简洁明了,甚至带着一种令人痛恨的准确性。

奇数。缘分到此为止,今夜不宜告白。

法尔伽忽然觉得喉咙发紧,这本该是个随口扯出的玩笑,他也本该在此刻大笑着认输,再听菲林斯叹着气刺他两句。可那三颗星简直像命运有意伸出的三根手指,抵住他的喉结,示意他:

好了,够了。

把所有越界的话都咽回去吧。

玩笑话和幼稚心愿都接连失败的今晚,真是诸事不宜。明明心脏就堵在喉头闷闷地跳动,刚刚还温柔的月色星光现在像暴雨一样劈头盖脸地淋了一身,让他懊恼地想,早知道,早知道就应该说偶数不宜告白了——

一只手无声地举起来,横在他的面前,堪堪挡住了他视野的下半部分。包括那令人恼火的三个光点。

“啊,三十八颗。”

菲林斯堂而皇之地一手遮天一掌障目,目不斜视地告诉他:“看来我们缘分未尽,法尔伽先生。”

9
“这……”

“您是要感动得流泪了吗?”

真是坏心眼的贵族,就喜欢明知故问。

坏妖精贵族的手掌相较于人类战士过于柔软,此时温和地覆上了他的眼睛,安静而善解人意地帮他掩住了眼角的潮湿。

在被覆上眼睛的一片漆黑中,法尔伽没来由地想到,这双手原来已经为自己挡下许多,狂猎溅落的碎片、突如其来的风雨、不可避免的迷惘与疲惫,以及刚刚,令人懊恼的命运裁决。

之前在那夏镇约酒时,有时雨来得毫无征兆。他们挤挤挨挨躲在同一片窄窄的屋檐下,法尔伽一手上拎着菲林斯兴致勃勃看了许久的糖雕,一手勾着一袋专程带来的蒙德苹果,怀里还护着妖精新买下的藏品,面对大风裹挟着冲上面门的暴雨,一面担忧地看着妖精的火焰是否会受影响,一面分身乏术地扭开脸想要躲避,却因为分心差点滑了个趔趄。

他正要努力抬手遮去一点雨水,菲林斯已经先一步伸出手,将手掌和半边身体拢在他狼狈的姿态上,执灯人的制服瞬间被雨水洇深大片,凉凉地贴在瓷白的躯体上。

他记得自己慌乱地去搂他时妖精在他怀里闷声的笑,记得那只手从自己眼前掠过时带起冷冷的霜盏花香,记得妖精走进旗舰不声不响地用蓝火烘干衣服后,若无其事地说,法尔伽先生,您若能在雨里少看我一些,也许会更适合保持平衡。

以及远征军和执灯人一起巡逻时,总会免不得遇上地脉裂隙和狂猎爆发。法尔伽刚斩开正面那一群怪物,余光里便看见紫黑色碎片朝自己侧颈飞来,他原本躲得开,可那他身后还有两个年轻骑士,若他退开,碎片便会直冲他们过去。当他一瞬间里决定硬着头皮靠着自己过人的体质硬接时,一点蓝火忽然从斜侧燃起,菲林斯不知何时面无表情地站到了他身旁,手掌与袖摆扬起,灯中幽焰在半空怒气冲冲地炸开,替他将那些狂猎残片挡得一干二净。

那次妖精难得一见地与他冷战了数十天,锁上终夜长茔灯塔的门之前还让叶洛亚捎来语气冰凉的问候:很抱歉是我打搅了您向所有人强化自己刀枪不入的英勇形象,包括狂猎和深渊。

那双手在他遇到危险时总会比他自己挡得更为及时,又在他被公务积压偷跑出来躲进墙角时,温柔地捏着他的耳垂、抚摸他的发顶、按着他的眉心与颞侧,为他小小地创造几平米的乌托邦。

他总是这样。不动声色地替法尔伽挡去雨雪、碎片、风里细小的寒意、战斗中某些本不该落在他身上的锋刃。法尔伽曾经把这些瞬间都当作某种含蓄的亲近珍藏起来,却直到此刻才忽然明白,菲林斯每一次伸手,其实都在做同一件事。

遮住雨,遮住雪,遮住碎片,遮住星星。

也遮住他命运里所有过分锋利的判词。

法尔伽抬起手,覆上那只微凉的手背。人类掌心温热,而妖精的皮肤带着亘古不变的凉意,两片温度贴在一起时,菲林斯的指尖轻轻一动,却终究留在原处。

骑士将那只手从双眼前牵下来,在月光与星光的注视下单膝跪地,低头在手背上轻轻落下一吻。

“我本来想得很简单。”他说,“来见你,和你喝一杯,最好别把话说得太难听,也别显得像在安排身后事。”

菲林斯垂眼看他:“您失败得相当彻底。”

“我知道。”法尔伽握着他的手。

“克里洛,克里洛·楚德米洛维奇·菲林斯,我爱你。”

“这句话拖到今晚才说,甚至还绕了这么幼稚的大弯子,确实显得很不聪明,可我想过了,若明天顺利,我回来后依然会爱你;若明天不顺利,我把它带进坟墓里,对你也并不公平。”

他抬起头,想说星星又能算什么呢,我都敢走既定命运之外的路了,你也是个胆子大的叛逆妖精,我们还怕这种东西吗,实在不行等我们冲上天空岛和法涅斯说道说道——却忽然看见,遥远天际线上三颗黯淡的星星正在缓缓下沉。

时间不会因为两个人在星空下拉扯就停下脚步,它不急不慢地走着,甚至仿佛故意想要赶在什么之前,把那三颗星星一颗一颗地推下了海平面。

最右边那颗先沉下去,像被远处的浪线无声吞没;紧接着,中间那颗也在夜幕里晃了晃,款款地消失了;最后一颗停得最久,仿佛偏要把这场荒唐占卜的悬念拖到令人心悸,才在两人的屏息凝视里一点一点坠进海雾深处。

三。

二。

一。

方才还被菲林斯强行遮去的三颗星,竟然真的依次落下去了。

天上余下三十八颗星,无辜地眨着眼注视着他们,像刚刚才被某位过分护短的妖精恐吓着言传身教“如何配合一场不讲道理的偏爱”。

实在荒唐得过分。

他一向不信命运,偏偏今晚把心里所有爱慕都押给了一场临时编出的占卜;菲林斯分明也不信他那套粗糙规则,却先一步伸手遮住坏结果;而命运的神明大概是在旁看了半晌,终于也觉得此夜若仍判作“不宜告白”,实在太不近人情,于是迟迟地、慢吞吞地、装腔作势地,将那三颗多出来的星收了回去。

法尔伽愣了半晌,跪在地上执着菲林斯的手,望望天又望望他,望望他再望望天,终于忍不住大笑出声。他被抿起嘴的妖精捏住鼻子,闷闷地笑着大声告白:

“我爱你。我爱你!克里洛!”

“……我也爱你。”

菲林斯被他热烈的蓝色眼睛烫得颤抖,满屋子的蓝色火焰都跳动起来。

“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嘛。”

“好了,好了……我爱你,我很爱你,法尔伽。”

看着菲林斯的尖耳朵都绯红一片地露了出来,骑士猛地扑上来,手脚并用地把他搂紧抱起来,转了三圈后幸福到晕乎乎地砰一下一起跌坐回了椅子上。在木头不堪重负的嘎吱声中,他在妖精肩窝里吸着鼻子继续笑,恼得妖精挣扎起来,又被强壮的臂膀桎梏,只能忿忿地去咬法尔伽露出来的后颈:“法尔伽先生,若按照至冬的标准,这样的告白场景实在寒酸。”

“你还想要什么?”金毛骑士抬起头,眼睛亮亮地在极近处注视着他,一片钴蓝色的温柔简直要把妖精溺死在里面。

“至少,该有月光、花园、舞会,或者一封火漆封缄的长信。”

“我们有墓园、海风、硬椅子,还有一瓶你确实非常喜欢的滴金酒。”金毛无赖地蹭上来,“你都答应我了,你不能反悔。”

菲林斯被毛绒绒一团蹭得发恼发笑,怎么就已经撒娇上了?不是决定要奔赴地脉了吗?不是还有话没交代吗?

他伸出手,在法尔伽疑惑的目光中,将桌上的酒瓶瓶塞重新按了回去。

“怎么不喝了?”

“既然占星结果显示缘分未尽,今晚便无须喝完。”菲林斯从他怀里挣扎着站起来,把酒瓶一并放到古币匣子旁边,“这半瓶由我保管。”

“祝婚酒要在婚礼上喝,不是吗?”

妖精脸红耳朵红地低声笑起来,款款坐回骑士的怀里,递上了他们彼此今生的第一个吻。

10
法尔伽第二日离开时,天色阴暗灰沉,寒风昼夜未息。

倒春寒,大概是要下雪了。

菲林斯站在灯塔前替他整理披风,发尾掠过他的鼻尖,指尖掠过衣料上的旧磨损,语气平静地挑剔这件披风在地脉里一定并不实用;法尔伽低头乖乖听着,末了说回来之后就换一件。而妖精听见“回来”二字,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把领口压平,轻声提醒他别让半瓶酒等得太久。

那一刻,法尔伽几乎想再一次吻他。

但最终他只是握住了菲林斯的手。前一晚已经把话说得足够盈满足够自私,清晨再表现得过分郑重,未免像给这场远行钉上一枚不吉利的钉子。

菲林斯或许看穿了他的犹豫,却照旧地纵容他,不去戳破他的私心:“法尔伽先生。”

“嗯?”

“请务必注意,若您回不来,我会把那瓶酒倒掉。”

“倒掉?”法尔伽大为震惊,“那可是我半年的薪水都买不到的好酒!”

“正因如此,才适合表达谴责。”

骑士愣神后笑了起来:“那为了拯救那半瓶酒,我一定回来。”

菲林斯也笑:“您的动机听起来依然十分不可靠,不过总比没有强。”

法尔伽转身离开时没有回头。终夜长茔的路他已经走过许多次,墓碑、乱石、霜盏花和海风都与他熟悉得近乎亲切,可那天每一步他都觉得格外沉重,因为身后那座灯塔里安放着半瓶酒和他许诺过的妖精。

他叹着气想,果然,人类一旦有了必须回去的地方,脚下每一寸前路都会变得更危险,也更值得。

11
法尔伽离开后第三夜,雪来得突兀。起初只是几粒细白贴着墓碑滑下,后来风一卷,海岸与灯塔外的窄路都被柔软的白色吞没。

骑士战胜罗兰,顺着地脉凯旋返乡的事他早已在第一时间获悉。旅行者和派蒙在捎来口信时,慌慌张张含含糊糊地掠过了人类拿自己的心脏承载魔神灵魂碎片的部分,想来必定也是那人再三的恳求嘱托。

菲林斯坐在桌边,原本正在看一本旧书,视线却总越过书页落到那半瓶酒上;瓶身映着火光,像被封存的某个夜晚仍在里面安静发亮,扰得妖精心烦意乱。他有些恼怒地合上书,正准备把酒挪到柜子里,门被叩响了。

第一声轻得几乎被雪吞没。

第二声落下来时,菲林斯的手停在酒瓶旁。他恍惚间觉得自己是幻听,是几日中多次开门又失望后的自欺欺妖精,却又一次地按捺不住焦躁与期待,走到门前打开了门。

风雪扑面而来。

法尔伽站在雪里,肩头和发顶都落着白,发梢凌乱。

他大概是在旅行者的帮助下偷跑出来的,露出来的脸颊和手臂上新添了不少的裂口,上上下下大块小块狼狈地包扎着,脸色比离开时苍白许多,眼睛却亮得近乎无辜,像一个终于把坏命运甩在身后的归人。

“克里洛。”他笑着张开双臂。

“我来喝剩下的半瓶酒了。”

12
“所以,你们都确定关系了,还来问我那晚到底宜不宜告白?”

“我只是好奇,这样到底算是奇数还是偶数呢?”

“滚吧,法尔伽。天时地利人和全让你占了,你的正缘甚至会亲手替你篡改星象,实在是太厉害了!”

“十分感谢您的夸赞,芭比洛斯女士。”

“……你们快走吧,快走吧!不要污染我的水占盘!”

 

fin.

Notes:

写这篇的起因是不喜欢“爱是自由意志的沉沦”这句话,也不喜欢把一些把即时的冲动情绪解读成爱情,比起这些,我一直更喜欢“爱是天时地利的巧合”这种说法。
毕竟法菲是非常有宿命感的一对。
好巧啊,我叛逆既定的命运在这里遇见你,在我抬头的时刻你正巧也抬眸看我,在我执笔写信时你的情书款款而至,而在我心动不已地说出“我爱你”时,同时被你吻上了嘴角。
为什么说“天时地利”不说“天时地利人和”的巧和,一是听起来真的不顺口(这很重要!),二是很多的天时地利本就来自于人和,相爱是很多次明面的(比如菲直接伸手去遮)暗地的(比如法细水长流地关切)人力推动后博得的天时地利的巧和,其实也就是人类与妖精事在人为的必然。
爱情自有天意,而天意未尝不可被撼动改写。
又一直想,法叔叔传说中菲其实猜出来三五分,但最后又叹着气轻轻一笔带过没有追问,“他有他的考量”。为什么这么细致妥帖,为什么这么善解人意,还是你们有过什么承诺,让你足够安下一点心。
我看得也一直叹气,于是写了此篇。一些猜测,一些愿景,一些眼泪。
521快乐,小满未满,人生万全,祝法尔伽菲林斯,也祝大家。

 

谢谢你能看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