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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一在街边的茶餐厅陪大老板吃早茶,坐靠窗的位置。他左手袖口里握着蝴蝶刀的刀柄,吃得有点漫不经心,眼睛看着店里其他客人。
狄秋说:“他防备心好重,其实他已经看到我们的车,再停一会他就会出来敲车窗。”
“真的?”
狄秋说:“当然是真的,他比狗都灵,你不要小瞧他。”
“功夫上厉害吗?”
“他不是打手,道上也没有他的排名,但都觉得他还可以,保大老板全身而退没问题——有些人觉得那些暴毙的大老板对家是他暗杀的,如果是真,那他还蛮厉害的。”
龙卷风“哦”了一声,说:“他结婚了吗?”
狄秋一愣:“怎么问这个……没有吧,他是大老板培养出来的接班人,如果结婚一定大张旗鼓,我印象里没有。”
信一停了筷,跟大老板说了些什么,大老板就也转头往外看,一辆黑车在街对面恰巧发动起来开走。
驶离了一段距离狄秋才问龙卷风:“你怎么忽然好奇起他,他一直跟着大老板的,是大老板惹到你。”他想了想:“你也不至于挑他小弟下手吧。”
“不至于,就是好奇。”
他之前也听过信一的名字,但都未曾过多关注,甚至没有见过。直至一场大梦,他冷汗淋漓醒来,下意识就看向柜子上的合照——那里本来应该是他与信一的合照,如今空空荡荡。
应该是收起来了,他当时无法分清两个世界的记忆,第一想法就是收起来了,翻箱倒柜找完,到洗手间去洗手上的灰,才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年轻数十年的脸。
信一,信一的愿望实现了。
龙卷风死得太惨,算厉鬼,但做鬼也很温和,排队等着投胎的时候被频繁插队,也没个鬼差管事,他等得不耐烦,溜回人间去看信一。
他当然先看信一,然后依次准备看四仔、十二、Mary和鱼蛋妹等等等,反正有准备看完一圈。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先看信一,就只看了信一。他养的小孩是漂亮的卓越,过往也帮他婉拒男人女人,但他没想到王九会看上信一,而且话里话外是很久前就有这份心思。
他们见过吗?龙卷风不记得,或许,或许见过,香港也不大。
王九逮住信一像逮只兔子,兔子被拎着蹬蹬腿就被他关进笼子里,乖乖的,因为王九说:“你留下来,我放他们俩,你不肯留下来,我就杀他们俩。”
他的话很直白,没什么文化,把信一扣在笼子里,很有屈辱意味,但人又像小学男生,天天来惹信一生气。
但他不是真的小学男生,小男孩是拿水笔戳小女孩的白衬衫,他是拿烟头往笼子里戳。
这实在让人心碎。
王九把信一拉出来要给他理发,他亲自的,一手拿剪刀,一手扯着信一的头发。这触及到信一的痛苦,夺了剪刀先戳王九的心口,被顶开后就要往自己脖子里刺。
王九的手挡着他的脖子,剪刀捅两下就报废,信一坐在理发店的凳子上捂着脸哭,他说:“你干脆杀了我,王九。”
王九很诚恳:“我怎么会杀了你呢,我喜欢你呀。”
他不杀信一,说着“喜欢你”,却只给信一折磨,是信一这辈子痛苦总和的几倍还多,信一被他绑在床上,几近崩溃,口却被塞着,咬不了舌,也骂不出脏话。
王九在事后取下他口中的布,眼疾手快地把手指填进他齿间,王九笑道:“干嘛啦,我以为你早给你大佬睡过了,原来没有啊。”
信一本就不是个特别坚强的人,看电影都能掉两滴泪,现在人受着伤,心里也没好过,因此哭个不停。
王九说:“你也不算处女。”他可能真的很想安慰信一,又说:“你碰到我也算走运的,我比较大,不像有的女人结了婚才发现老公是金针菇。”
他挺有求知精神,说:“不知道龙卷风大不大,不过想必你也不知道。”
信一边哭边骂他全家,王九说:“我全家都死了,你骂我本人好了。”
信一就贬损了王九全身上下,口不择言:“你不配提我大佬,他大,比你要大。”
“哦!”王九说:“原来你这么想和他睡觉,可惜我把他杀了,要不要我去掘开他的坟把他那部分锯下来给你用?”
信一崩溃又被绑着,撕心裂肺:“你敢!”
王九离他的脸近近的,好像嗅他眼泪的气味,小声说:“我想送你礼物,因为我在追求你呀,信一。”
信一说:“我要你去死!”
王九可能也不知道怎么办,龙卷风看到他在翻一本手抄书,书名叫《钓马子秘籍》,他十个字八个字不太认识,但死要面子不肯问人,也不知道悟出什么道理,上坟似地在信一身边摆满鲜花巧克力和真金白银。
王九的小弟看不下去,说:“九哥,我看嫂子不像那么物质的人,你不如多陪嫂子说说话。”
王九就开始给信一讲他的故事,漫长又流水账,只差从娘胎讲起,很本分地讲到见信一那天,说:“我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我也没有喜欢别的东西,当然我也喜欢我的伞,但那个……那个也不能和你比,哦除此之外我也喜欢我的项链,你要吗?”
“我不要。”
“你不要就好,我也不是很舍得给你。”
信一绝望得又流泪,他手腕被绑到化脓,只怕松开也要废了,他说:“你把我松开。”
“松开你就要杀了我,我也不是怕你杀了我,但是我又不想你杀了我。”
王九犹犹豫豫的,摸了摸信一脸上的泪,说了句人话 :“信一,我也好可怜的,你爱我就不行吗?我是活人来的。”
信一说:“永远不可能。”
王九的故事听起来也是我见犹怜,如果信一和他没有深仇大恨,那恐怕也要为他真心实意地流泪,可也没什么如果,先前王九哪有机会同他讲这些。
他真就绑了信一整三个月,只在信一半昏迷似的睡着时他才放开,他就在旁边用手捋着信一的头发,深情得诡异。
人被绑三个月,精神肯定会不正常,最后一个月,信一也不说恨他,人有点楞,王九问他怎么了,他说:“我疯掉了,你满意了。”
王九说:“你这才哪到哪,我都……哎,可能你就是想得比较多,你什么都不想的话,时间就过得很快咯。”
“……谁都像你。”
“你不像我,才要多向我学习。”
他们的对话总是潦草,每隔一段时间,王九就会问:“你今日有没有爱上我?”
信一不回答他,王九就感到哀伤,说:“是不是我跟龙卷风一样死了,你就会爱上死人。”
信一是不愿意在他面前提龙卷风的,因为王九对龙卷风不尊重,常扯些荤素不忌的,信一此次说:“我爱我大佬,不是因为他死了,我希望他活着,你死了。”
王九说:“那跟如今情况类似,我岂不是龙卷风?”
信一勃然大怒:“你去死,你去死啊。”
他真是精神不太好,王九捂他的嘴,他还一直含混不清地重复着“你去死”,王九的手指被他咬破,血染到信一的嘴唇,他伸手要擦,把锁链绷直哗啦啦响。
王九就这时候亲他,信一偏开脸又被他掰正,信一咬破他的嘴唇,咬的很凶,血顺着两人的下巴流入他们各自的衣领。
唇一分开,信一弯腰就吐,他吐不出什么,干呕不止。
他忽然抬头,眼里布满血丝,直勾勾盯着王九:“你怎么不试试去死呢。”
“马子的愿望要尽力实现。”王九背诵着秘籍上的话,他说:“但你怎么不问问我的愿望?”
“你去死。”
“好吧。”王九有点遗憾:“你就没别的愿望?”
“没有。”
王九摇摇头,头一次显得有点费解,可能他也想不出所以然,很有礼貌地说:“我得考虑考虑。”
他一直想到中元节那天,因为龙卷风看他还在翻那本《钓马子秘籍》,里面只讲爱而没有讲恨,所以他注定翻不明白。
信一被他圈禁三个月,力气不足,却还是把他从天台上推了下去。信一可能觉得自己推的力气很足,实际上像投怀送抱一样,是王九搂着他坠楼。
他们坠落得不流畅,砸掉晾衣杆、摔到别人的阳台再度滚落、还被空调外机拦了一下。
他们有空对话,信一说:“去死。”
“我正满足你的愿望。”
风吹起满地黄纸烧起的灰,信一说:“我希望我大佬活过来,不要死。”
“这我办不到。”王九说:“信一,你没有问过我,但我的愿望是——”
他砸到地底,硬气功也挡不住巨大的冲击,五脏六腑俱裂,没能说完这句话。
天台上是惨烈的呼声:“信一、信一!”
他们就这样死去了,而龙卷风携带着记忆到了新世界,没有排队投胎,什么都没有,睁眼就到了一个自己还活着的世界。
信一的愿望是自己活着,所以他已活着,又年轻,又戒掉了烟,但信一却成了大老板的头马。
这会是王九的愿望吗?让信一遭受他遭受过的,让信一明白自己的爱有多真诚?
这么想就太用正常人的思维去揣摩疯子,或许他想的仅仅是要信一不准再爱龙卷风。
那么王九自己去哪了呢?他怎么就从不存在了?
——算了,龙卷风不再想王九,想太多自己也要精神错乱,不如去找回信一。
然而这个信一非常不好见,从前信一作伴他左右,基本不出城寨,如今这种属性延续下来,他寸步不离大老板。
狄秋知道他莫名在打听信一,便也道听途说了一些过来跟他分享。
“他跟大老板的时间很早,可能四五岁或者七八岁,不好判断年龄。有人说他姓蓝,香港姓蓝的人很少,所以他可能是蓝家的外室生的,大老板和蓝家是有仇的,收养他——目的不好说,可能也因此对他有些偏见。”
桌上摊开了几张报纸和照片,没有信一的,是蓝森探长的一些旧闻。
“还有不少人记得他小时候被大老板拿狗项圈锁在笼子里的事,香港黑社会很多人因此看不惯大老板,又不好插手。”
“锁了多久?”
“……不好说,信一总穿的是衬衫,但流言不像他的衬衫那样清白,说他领口里始终是有项圈的,大老板会在晚上把他锁在床头什么的——虽然我觉得这只是因外貌产生的遐想,而且他几乎板上钉钉是接班人,越南帮内没什么反对意见,所以也不太可能真的是情人。”
“有人见过他的项圈?”
“没有人见过,如果有也是很细的,能够藏住。按理来说完全没必要这样对他,恐怕还是和他的血缘有关,大老板防备他?他正式作为大老板的头马抛头露面也就这几年,算算年纪应该是20左右……太年轻了,但是办事很好,说他比大老板要靠谱得多,很多小事都是他在办,押货、收租、保护费都是他在管账,不过他不太单独行动,主要还是以跟着大老板为主。大老板很明显在培养他,曾经有两个人不服,是大老板让信一当面杀了,往后就都没有反对的声音。”
“……他杀了很多人?”
“那倒没有,现在时代不同了,他也不会是阿占,又更偏向于文职。不过,他在年纪不大的时候杀过一个人,这事还挺出名,当时有人在宴会上行刺大老板,客人们说是看到一个戴翡翠耳坠的小女鬼缠上来人的脖颈,那人就无法呼吸当场窒息而死,当时都还觉得是大老板在养小鬼,现在想来指的应该就是信一,他是练的蝴蝶刀。”
“蝴蝶刀是谁教给他?”
狄秋摇头:“香港黑道上玩这个的不多,他已经算出神入化,真不知谁能教他。或许是大老板亲自教的,他其实算是触类旁通的一个高手,不过从各方面来说,蝴蝶刀都不算一个好武器,我甚至觉得是个掩盖,说不定他实际会的是别的功法,以便出其不意。”
龙卷风思量许久,问:“他过得好不好呢。”
狄秋一下子笑了:“这谁能知道,应该也有很多人羡慕他吧,得了大老板鼎力相助,不缺钱也不缺名声,也管着不少生意不少人——江湖上吃大苦头又没出息的人多了去了,你怎么定义过得好不好?”
“我没办法定义。”龙卷风承认道。
“我还没问你,你是怎么对他感兴趣?”狄秋说:“本来你想查我是不多问的,你一句他过得好不好,我才好奇,说起来,他不认识你吧。”
“他应该知道我。”
“但他不认识你,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龙卷风说:“我梦到他。”
“春梦?”
“……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梦到他,很奇怪,所以才想查一查。”
龙卷风起身,把桌上的东西都收进牛皮纸袋,说:“多谢你,阿秋,我知道得差不多了。”
“现在你要回去继续做梦?”
龙卷风莫名想到王九那本《钓马子秘籍》的首句,上面写:不要想,要去干。
他说:“你和大老板面上还过得去,想办法替我约个饭局。”
龙卷风的要求很离谱,狄秋办事却很靠谱,没多久打电话过来说:“为让大老板带着信一,我煞费苦心,你也得带个年轻人过来——我不管你有没有,你变出来一个也得带过来。”
龙卷风失了信一,身边哪来的年轻人,只好找沉稳又话少的四仔——四仔曾经也和信一十分要好,是信一带四仔进了城寨,这一世却是他自己来定居。
世道奇妙却只改变了信一的立场,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和四仔成为好朋友。
他们到了酒楼才知道狄秋财大气粗地清了场,大堂是几桌年轻人,庙街的十二少也在,包间则是大佬的地盘。
龙卷风低声对狄秋说:“怎么搞这么大。”
狄秋给别家大佬敬出一杯酒,这才说:“你以为这么好让大老板出来,他多谨慎你又不知道,我说动大家都把自家的接班人带出来,方便以后做生意,大老板才答应来的。”
“大老板呢?”
“他这人最要脸,肯定晚到。”
等大家都落座,大老板才姗姗来迟,信一跟在他身后很瞩目,穿得和他从前很像,也是卷发、夹克、皮鞋,没有戴墨镜。
黑道二代们都是从小一起喊打喊杀的交情,唯独他跟在场的二代们都不熟,但他算是最靓的那个,只是面上有点冷,同大老板说了两句便坐去四仔和十二少那桌。
这辈子没信一,十二少来城寨就没那么频繁,但仍是龙卷风救他的命,他也没少来,和四仔很熟地勾肩搭背,就看信一落座在自己旁边。
狄秋揽过龙卷风的肩膀:“别看了,你不可能坐小孩那桌的。”
信一的名声不好,基本说他像日本江户时代主君身边的小姓,明面上的内侍,背地里也满足其他需求——这和他一直传闻的项圈也分不开关系,一坐下就有数道目光盯着他的脖子看。
可惜他领口系得很好,脖子白净,挂条领带,看不出是否掩埋着一条项圈。
十二少是看得最热烈那个,信一偏头看他,眼窝深,睫毛又浓又密,让十二少更信传闻,以至于信一向他敬酒时他都没反应过来。
“信一来晚。”他不太像十二少他们那么大大咧咧,面上没什么表情,声线磁性又沉静,一瞬间吵闹的人都看他,他说:“应该自罚。”
他先向着十二少,再向桌上其他人示意,这种表态证实他心里很明白这桌上的高低位次,然而十二少就是因为他这样的举动而猛增好感。
十二少压下他倒第二杯的手,说:“好了,不要那么场面,坐下我们慢慢喝。”
信一坐下后向他道谢:“多谢十二少。”
十二少被他叫一声颇有点鬼迷心窍,拍他的肩膀:“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信一朝他笑了笑,十二少更酒不醉人人自醉,不知道干什么好,抄起酒瓶给信一倒满杯子。
桌上的人年纪都不大,出于对信一的好奇而和他碰杯,灌了他一轮。喝得差不多就有人给他递烟,信一接过来咬着,还没摸打火机,就有人给他点火。
信一抬眼发现根本不认识,扶着这人的手低头把烟点燃,说了声“多谢”。
然而这个人却没走开,而是凑近他,一伸手要摸他的脖子。
能来这桌上的人也都是练家子,显然不是随意一摸,出手迅速却被信一握住手腕。
信一的笑淡下来:“喝多了?”
那人也不恼,说:“喝多了,不好意思。”
信一的酒量没人知道,但起码不上脸,神色如常,他喝完两轮笑得多些,有人还不死心,说:“信一,你热就把领口解开。”
信一怎不知道他们什么意思,然而眼波流转就是推拒着不解,桌上的人反而越来劲,十二少为他撑腰:“不要闹了,大佬还在里面,想闹出个什么样子。”
信一忽然握住他的手,牵到自己的领口,他说:“想看就解开。”
他指定了十二少来解,桌上闹腾的人全静下来,十二少好像猛然酒醒,又没醒完,手有点抖。
全部人看他拽松了信一的领带,解开第一颗扣子,敞开他的领口,脖颈优美,锁骨深陷,没有项圈。
他后面没再系上扣子,然而奇怪的还是有人盯着他的脖子看,在座穿背心的都没人多余看一眼,他露的真是最少的,一小片皮肤硬吸引走大部分目光。
散场时信一看似还没醉,他站在门口等大老板出来,陆续经过的人和他打招呼,好像和他吃顿饭就成莫逆之交。
四仔扶着十二少出来,信一靠在门边,跟他点头,四仔却腾出一只手要跟他握手。
信一被握住还没反应过来,四仔已经把他袖子捋上去,露出手腕上的绕了两圈的皮环,上面挂着一个小小圆环。
信一甩开他的手,把袖子归位,盖好手腕,他看了眼十二少还没醒酒,慢吞吞说:“一定要戴,我也没办法,替我保密吧。”
四仔没说答不答应,信一也没追问他,看他扶着十二少送到车后座上。
信一臂弯上搭着外套,领口仍是解了颗扣子,领带松松垮垮,他是天生的模特身材,倚在那里就足够好看,朝四仔挥了挥手。
之后才是大老板和龙卷风出来,信一很自然地扶住大老板,他看龙卷风一眼,叫了声“龙哥”。
龙卷风“嗯”了一声,信一扶着大老板上了车,他很妥贴,像训练好的一样用手挡着门框,等大老板坐进去后才在另一侧拉开车门,向门口的龙卷风和狄秋微微致意,这才坐进去。
龙卷风说:“他认识我。”
狄秋嗤笑:“你这自恋来的不是时候,你是黑道大明星,谁不认识你。”
四仔送完十二少回来,也叫一声“龙哥”,龙卷风问他:“叫你辛苦一趟,玩得怎么样?”
四仔说:“那个信一有点可怕。”
“可怕?”
“当朋友挺好。”四仔说:“但是当对手会很可怕。”
龙卷风不知道他哪来的结论,想到曾经的信一在自己面前,还像个孩子一样,当时城寨外的人也挺对他敬而远之——但那主要是因为龙卷风的威名。
而今是大老板浇筑而成的,他真成了让人闻风丧胆的模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