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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点,我终于到达了黑索米尔。长时间的驾驶让我精疲力尽,只想尽快找个旅馆下榻,最好附近有个法国餐馆,临行前雪貂似轻快的心情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
说到雪貂及其嗅闻的本性,我承认这是对我这一弱点的准确描述。它将一个白厅街潜在的好苗子毒害成一位主要进行脑袋以下活动的司机,后来又兼任侍者和管家。我的主公阿诺德爵士—愿他安息—好心收留了我,却总是毫不留情地刺探并讥讽我最隐秘的想法,其中便包括我这旺盛的好奇心。他多次提议我去BBC当记者。在文官的语言里,这就是对不谨慎的新人最严厉的批评。
与牛津的高材生,文官系统的高飞者所拥有的探求本能不同,我的好奇心并非以知识为食,灌溉敏锐的头脑,而是贪婪地索求秘密,引诱着年轻的我犯下冒失的罪过。它推动着我在辞职后转而侍奉这位曾经的内阁秘书,却在二十年内出人意料地从未得到满足。爵士的眼睛并不因年岁而丧失敏锐,舌头并不因过量的甜食变得松弛,头脑也不曾因药物片刻放下对我的警惕,让我不论是二十六还是四十六岁费劲心思的遮掩和试探无比可笑。我被动地成为了所谓可靠的人,因为我已经知道了所有需要知道的无趣事情,而对于我真正感兴趣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至少不够我组织成一个故事。如今他的肉体已然下葬,我也已是知天命之年,出于对这位“上帝”的尊敬,我应当克服这一已经无意义的积习,心无杂念地完成他交给我的任务,最后一件任务。
一开始我难以理解这一任务背后的动机。只是猜测爵士与黑索米尔的一座别墅能够产生什么重要的联系就耗尽了我的想象力,毕竟二十年来他从未提过半句黑索米尔,而在去世前一周却反复嘱托我造访这个我从未见过的地址,取一封放在卧室橱柜暗格里的信封,里面是两个胶卷,用手捏一捏确保内容物准确无误。一开始我只当是梦魇将爵士清明的头脑打开了一个缺口,因为爵士在睡梦中大叫一声将我惊醒,之后就下达了这一系列莫名其妙的命令。但是在他反复的要求之下,我还是同意跑一趟。爵士听闻便将他的车转赠给我以便行动,他一向慷慨。可惜他没能等到我出发的那天便在周一早上撒手人寰,我是第一个目睹他的死状的人。我不想过多描述,毕竟斯人已逝。但是他手中攥着的一封信,日期是二十五年前,落款汉弗莱阿普比的,正是从那个重要地址寄出的。很明显只有我明白它的重要性。于是我当即决定带着它来到了黑米索尔。
我很感激爵士在上周六最终在遗嘱中加入了将这古董车赠予我的条款,因为英国的火车环境实在让我难以成行。尽管如此四个小时的车程也让我几乎后悔答应了阿诺德爵士,因为这辆老爷车连导航都装不了,我不得不举着手机危险驾驶。不过我的责任心打消了我原路返回的念头,于是我才在当地挑了家酒店住下,强打精神出去吃了一顿法式鹅肝,然后回去倒头便睡,直到次日正午才起身。
起初我试图在谷歌地图上查找这个地址,但是竟查无此地。我并不感到奇怪,事实上我已经做好了爵士给我的地址条和别墅钥匙都毫无用处的准备。我是说,那封信的日期落款是2001年,22年足以物是人非。我在一家有些历史的酒馆终于遇到了能够为我指路的人,一位有些佝偻的老者,正如我所想。他告诉我我需要沿着酒馆门前这条大街向南走,在第一个路口左转,向有乡村景色的那边一直向前,最后到格林街,这是所谓磨坊街的新地名。这句话的真实性在酒馆老板的父亲那里得到了验证。于是我毅然前去,希望尽早到达,探索一番,既得探访古迹的雅趣,还来得及在当地的酒庄买瓶白葡萄酒再离开。
开了约一个小时后,原先拥挤的房子逐渐变得稀疏,占地面积越来越大,路上遇到的车子也逐渐只与我相向而行。我逐渐被碧绿的田野淹没,目光所及是二十年前,甚至一百年前人看到的同样的景色。幸好是日和煦,白色的天空虽然不可谓美丽,但也没有下雨的打算。终于,我将车子停在了格林街334号门前。白色的砖墙围起相当大的一片院落,别墅则是以红砖砌成,烟囱是黑色,刷成白色的木质窗框框起彩绘玻璃窗。草坪已经很久没有修剪过,也许原主人曾经在上面种过花—我注意到一截枯死的玫瑰茎。角落停着我能看到的唯二的现代产物,一个丑陋的割草机。另一个现代产物是铁制的告示牌,依稀可以辨认出房产出售。两者在风吹日晒之中都已经掉色,只有这古老的房子,或许建于上世纪初,光彩依旧。
我走向黑色的大门,盯着上面超大号的锁,判断无论我徒手还是使用钥匙都无法打开它。于是我决定绕着砖墙走一圈,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手段完成主公的遗愿。我按顺时针的方向绕圈,想起逆时针走会带来不吉利的征兆。须知我是个无神论者,我的信仰即是我自己的眼睛和客观规律,这保护我一直以来不受神学带来的种种精神负担,即使是目睹我的主公的死状也不会感到困扰而不能完成我的诺言。但是我愿为我偶尔的迷信辩护,我不想惹可能存在而看不见的可能是基督教徒的阿普比先生不快。有知识的人时常陷入逻辑的泥潭,他们太过自信,因此不愿意承认个体的无知和认知之外的另一种可能。即使是阿诺德爵士在用理性看待事物时也慎之又慎。他时常用三段论得出椅子是猫,政客是狗的结论,却用玫瑰花的比喻来形容爱人。因此请容许我用无知来解释此时我非常规的行为,毕竟我是为洞察未知而来。
在别墅后院我终于找到一块铁丝网没有包裹住的空间,刚好能容许我翻过。我向四周看了看,没有人,于是轻巧地翻过墙头,以体操运动员的姿势降落,感谢提前换上的宽松裤子和每日运动的好习惯。午后阳光的热量仍停留在我的外套上,可是已经照不到我了,而是洒在房子二层窗户的位置。我惊讶于房子背面的爬了满墙的爬山虎,而在正面却看不到分毫。深绿的叶片发出极轻微的响动,耳边是麻雀和布谷鸟的吟唱。我愿意极尽词汇描述我看到的景象,因为我确实很喜欢这栋乡间别墅的样子,相比之下我在伯明翰的联排别墅竟然也暗淡无光了。而就是这样一栋老宅多年无人入主,让人不由得猜测是怎样的力量从中作梗。
我走上前轻轻地推了推离我最近的小门。门仅是吱扭一下便打开了,仿佛是欢迎我进去一般。然而我却不得不为此更警惕了一分,须知久经风霜的别墅如若没人照看房门会紧闭,如若是敞开的门如若不是鬼魂—我不信鬼的—便一定预示着这里有人照看,甚至此时房子里面还可能有人。我不想被安上闯入私人宅邸的罪名,于是想好了撤退的路线后才放轻脚步迈进房子。
眼前的一幕让我放了心—有些剥落的墙皮,掉在满是灰尘的地毯上,原本的颜色已经认不出。家具被搬空了一些,在墙上可以看见曾经的黄色印记。没有专人照看的迹象。如果真的有人进来,那只能是另一个侵入者,这就好办了,我摸了摸别在腰间的袖珍手枪。我四周查看,发现原来这应是改造过的小型阳台,阳光透过两侧有一定角度的窗户射进室内,看来这个时间正适合在此喝下午茶。窗户设计的十分精妙,我能想象到无论几点这里都是亮堂堂的。接着向里走,栗色和白色的地砖穷追不舍,到客厅该换成极好的红木,复古花样的沙发还停留在那里,布面有些发灰,但仍看得出精美的藤蔓花纹。沿着吱嘎作响的木楼梯上楼后,三件房间的门上挂着法语或是拉丁语(永远要猜拉丁语)的名牌,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简单写着书房这类字样,否则无需费那么多材料制造名牌。
我从类似书房的房间看起,桌案是白桦木的,桌腿上有些花纹,底下的抽屉没有任何东西。书架上的书已被清空,只剩一些不便带走的大部头的无趣的书,什么苏格兰地权法之类,难道这位汉弗莱是个法律专家?那他的工作一定与法律毫不沾边了,也许管行政,管交通,管鳕鱼配额,总之与法律毫无关系。而且专家即使能坐到高级公务员的位置,也无法摘取文官长或内阁秘书的宝珠。当然因为有了阿诺德爵士的参与,我也不会说得太绝对。我再次展开信件,企图看出更多信息。除去正常的嘘寒问暖,一些公务员常讲的官场套话,一些对家庭状况的阐述—主要关于汉弗莱跟儿子和儿媳的紧张关系,还有一句隐秘的真心话,我相信这才是他写信来的真正原由。如果我能跟您走就好了。
我并不清楚阿诺德爵士是怎样回复他的,但我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会是“yes”。也许这成为了阿诺德爵士感到遗憾,甚至愧疚的地方。可我怀疑如果不是睡梦中有汉弗莱爵士的造访,阿诺德爵士的辞世将会十分安详,也许在往常耕耘的玫瑰花圃,也许在壁炉旁的躺椅,甚至在歌剧院,优雅又坚定地走向死亡,心中不怀任何牵挂。怎么,这是一个负心汉应有的下场么?须知我将忠诚视为爱情必需的品质,尽管我并无机会展示自己的这一优点,却在其他事项上最卖力身体力行。然而我的上帝,甚至其他公务员,都无可避免地从不忠诚中获利。我不免一边感叹自己的命运,一边出门向卧室走去。
这才是最引人遐想的部分不是吗?现在已是21世纪,高举彩虹旗的年轻人遍地都是,我自信并不是老古董,将这段禁忌的关系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我仅剩的浪漫细胞没被现实的爱情荼毒,还颇具古典的忧郁气质。我幻想未曾谋面的汉弗莱爵士是欧律狄刻,而阿诺德爵士是俄耳普斯。俄耳普斯先生也许承诺带自己的爱人离开,但“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从此与爱人永隔冥河。灵魂或是盐柱,也许隔离不断索求的爱人,以求眼不见心不烦才是阿诺德爵士的真实目的。当爱人去世,爵士或许自觉理亏,清理掉所有痕迹,却未曾想到有一天被良心这奢侈的爱好消磨,死不瞑目。
但他们应当有过一段快乐时光的,例如我认出门把手的花纹带来的酥麻触感,与阿诺德爵士卧室的相类似。这不像是这间房子主人的品味,却更像是阿诺德爵士的。那时我总是端着一杯花茶推门而入,而这种无处不在的门把手带来的战栗时常让我困扰。我曾仔细观察,发现那形状是两条黄铜片绞在一起制成,而上面有细细的网格图案,不知是何用意。我掏出手绢垫在门把手上,轻轻推开这扇门,然后迅速收回手,手绢弹在门上发出一声脆响,声音几乎吓了我一跳。
可这不愉快转瞬即逝。我察觉到这室内有一种别样的气息。我的鼻腔早已充斥着灰尘的颗粒,一旦停止不自觉的搓揉便会打喷嚏。但此时我却能闻到深秋空气的清香,掺杂玫瑰的味道。我居然不由自主地走向窗户边的躺椅,任由身体陷了进去。没有风,太阳烤的我暖洋洋的。躺椅,桌子,床板,地板,皆是干干净净。我感受到躺椅皮面上的热量,甚至短暂允许自己陷入幻想之中:这个房子的主人不过是出去喝了杯茶。这里的一切都在本来的位置上,甚至我投射在书桌上的影子也与二十年前并无不同。今天是星期几?大概是星期一,大概这里永远都是星期一。
漏洞的窗帘搭在我脸上,使我一下惊醒,手在空中抓了几下,才成功拨开这层蜘蛛网一样的织物。太阳已经西斜,马上要离这栋房子而去,在我脸上留下最后的红光。我是睡了多久?我看看手表,不到一小时,可是天短的缘故,四周马上要陷入漆黑。这里的电源大概早已断开,我只能使用手电筒了。最后一点光退去之前,我终于翻找出手电筒,在对面墙上透出一个光圈。在强光的照射下,我看到那堵斑驳的墙正冲我咧着嘴,漏出灰色的墙体。打开的窗子涌入一股寒风,把橱柜门吹得吱嘎作响。我突然很想离开这里,回到我远在伯明翰的小窝,把火炉烧的旺旺的,蜷缩在前面再打一个盹。房子在夜晚松懈下来,如今显得丑陋不堪了。
但在这之前,先要找到信封。我环视四周,发现那个橱子就静静地立在床边靠墙的位置。如果我要去翻找,就必须爬到床上,背对着门和之后的阴影。我不愿再去摸那柄门把手,于是任由门敞开着,打算速战速决。我站到床板上,努力不发出任何声响,同时手电筒照向脚下,防止踩到钉子之类。这张床比我料想的要长的多。站在床头,背靠柜子,我几乎看不清那扇门。我眯起眼睛,努力使眼球聚光,开始认为把一切看清楚的我一定会耻笑现在看不清楚的我,因为现在的我竟无法转身去探索那个梦寐以求的能揭开一切秘密的柜子,而是把时间都花在确认门后没有任何活物。我的背部变得僵硬,柜门传来阵阵凉意。终于我转过身,打开柜门,将身体探入一半试探暗格,却摸到一片潮湿…那是青苔吗,只有磐石和泥土会长出青苔,而涂上清漆的木头几乎不可能生长除了白蚁的任何事物。我将手电慢慢移到手的位置。是爬山虎。它从柜子背面的裂缝中穿过,慢慢腐蚀着背后的墙面,甚至裸露的红木也不放过。我揪过这株生命力旺盛的藤蔓,发觉它是从楼下伸上来的。而我回想起楼下的景象,竟想不到一丝藤蔓的痕迹。
突然窗户剧烈的晃动起来,紧接着是门。狂风裹着落叶吹进来,在惯性的作用下,玻璃与门发出刺耳的和鸣,远处传来风铃的响声,似乎是门廊那边,一刻也不肯停歇,就像讨厌的邻居按住门铃不撒手。我竟捂住耳朵蜷缩在床头,这个客人的身份呼之欲出。不久我确信自己闻到了硫磺的味道。魔鬼!魔鬼带着阴影造访黑暗的国度,我是个入侵者。我感到它冰冷的手指在戳我的背部,而我的身体似乎被紧紧缠住动弹不得。爬山虎潮湿的触角伸向室内来寻我,在我的衬衫上留下水痕。紧接着魔鬼抓住我的肩膀逼我转头看向他,他夺过我的手电筒照向自己的脸——我费了半天劲才认出来,这俏皮地微笑的面孔竟属于白天给我指路的老者。接着他一把打掉我手中的枪。
真可笑,我为何也变得疑神疑鬼起来?不过他是怎么来到这的,我怎么一点没听见声响?老者看出我的疑惑,大笑起来,声音淹没在呜呜的风声中。我使劲挣脱他的手臂,一并甩掉怪力乱神的愚蠢想法。他一定很熟悉附近地形,甚至偷溜进这栋房子不知多少次,盗窃本不属于他的财物。那双指节突出的手里捏着一只法郎花瓶,虽然有些价值,但它目前的作用更像是把我砸晕。无论如何我不占上风。于是我转身冲着他那因大笑而佝偻颤动的背脊,想起阿诺德爵士的教诲:必须转到敌人身后才能给他捅刀。当然这纯粹是出于自卫的考虑。
老者随即转过身来,拿出一副警卫员的神态问我:“你从哪里来,到这里干什么?”我听出他装作口齿不清,实则暗暗在句尾补了一句“胆小鬼”。我解释我是为屋主的一位老朋友完成遗愿,上帝会帮助我的。我是多么的慌不择路。“Mr.Appleby的老朋友? ”我点点头,心想随便扯个谎。他挪开视线笑了笑,然后认定我是撒谎:“Mr.Appleby年龄不过五十。他的朋友—我提醒你可都是达官显贵—可不会临死前想起这一套受诅咒的破房子。”我犯了个错误,老阿普比先生是有爵位的,我在信中看到他直呼阿诺德姓名。这个老者清楚屋主是谁,在指称时一定会更加严谨。现在我们之间的不信任加深了,他不会让我绕到他身后去。我只好说:“不,是老汉弗莱爵士的朋友,原谅我不能告诉你是谁。”老者蹒跚着向我走来,有意蹭了我一下,然后继续向前走关死了咆哮的窗户。“阿诺德爵士?”我几乎掩饰不住我的探求心理了,好在老者并不吝啬言语,他背对着我侃侃而谈,仿佛终于抓住了一个听众。他自述是汉弗莱爵士的司机,曾接着汉弗莱爵士和阿诺德爵士往返一次又一次的豪华的宴会,歌剧表演,烛光晚餐。配上好似在世纪交界时购买的流行西装,他正像在过去徘徊的幽灵。
我对这些花花世界的了解不比他要少,可我只能耐着性子听完,因为我需要时间重新把枪别回腰带。在我堪堪完成时,他终于说到了要紧处:“直到这个可怜人再也不需要司机了,他成了个疯子,被送进精神病院,无人问津。”公务员罹患疯病倒是个新闻。于是我诚恳地催促他往下讲,可是他的知识已经快被掏空了,只剩下一个传说般的后续:汉弗莱爵士有一天突然失踪了。有风声说他在家族墓地下葬,而人们普遍认为他变成了鬼魂缠绕在故居附近。我很不满意这个结尾,因为这鬼宅之类想必是恐吓我的一套胡话。更何况我刚刚才得到证据,这里只有一个可憎的人。于是我继续追问老者两人生活上的细节,我确信自己使用的语言十分委婉,不至于显得过于急切。老者却表示讲不清楚:“他们在橱子里藏了一些遗物,为什么不自己去看看?那才是勇敢的探险者所为。”
我内心好笑,阿诺德爵士泉下有知自己引以为傲的暗格早已被后来者扒了底朝天,不知道会是什么神态。我开口称赞老者有优先搜集二手文献的意识,决心克服我残余的惊恐,在他看幸灾乐祸的目光下亲手打开橱柜,不慌不忙地找出信封然后退场。我将手枪紧紧握在左手里,毫无优雅可言地用嘴叼起手电筒,再次打开橱柜的门摸索,余光看到老人的眼睛闪着绿光。终于我摸到一块质地不同的木板,拆下后第一件宝藏就是那鼓起的信封。我正想回头,却感到肩膀一阵酸痛,我的右手确确实实的不能动弹了。内心的恐惧卷土重来。我放下那柄吓唬人的枪,用手电筒向他老人展示我手臂上渐渐收紧的藤蔓,大声地祈求他的帮助。但他十分奇怪地看着我,仿佛我疯了一样。我用另一只手企图抓住老者,向他展示我的困境,他却越来越急切地后退,不是因为真正看到了什么,而是可怜他过时的西装。在我以为我就要失去一条胳膊,甚至丧身于此的时候,那缠住我的藤蔓却蓦地放松了,我连忙抓住机会把右手的信封塞进裤子口袋,左手不由自主地掏出手机作为劈开这古老魔障的利器,点开了录像,企图捕捉下藤蔓撤退的轨迹。
只是这房子,或是汉弗莱爵士,不肯让我这么做。他叫来北风在房间里横冲直撞,吹翻了桌子,吹倒了残存的珐琅花瓶,最后连橱柜都沉重地砸向地板,发出空洞的声响。我想那里已经有了一个深坑。我已无心去管我的手机或是外套等身外之物,因为我本人已在狂风中摇曳,和飞入房间的树叶并无不同。领口灌进的寒冷让我觉得自己正浑身赤裸,纵是还保有外套也是无用。老者的声音飘入我的耳朵,曾经是多么打动人的邀请,现在却犹如诅咒:“你为什么不多看看呢。”他的身影在狂风中屹立不倒。
橱柜很快被掀翻,紧接着铺天盖地的信件被释放出来。那个橱柜一定是被施了咒语,不然哪盛得下这些信!它们在屋内盘旋,化作雪白的鸽子飞出窗外,又鞭打在我身上,作为我拿走了堵在暗格最前面的物品的惩罚。在我几乎被信件埋葬窒息之时,我做侍者练下的罚站基本功起了成效。一双强健的腿在头脑反应过来之前便带着我冲向房间的门。在惨白的月光中,那门把手的花纹闪着金属光泽,仿佛在有规律地跳动。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抓住这救命稻草,一下拉开门,跳下楼梯,从后门落荒而逃。我听到身后信件划过夜空的脆响,瓦片掉落在草坪的闷声,木头被白蚁啮咬的咯吱声。这座古宅在我身后分崩离析,我竟不敢回头看上一眼,生怕自己变成盐柱。
我连夜跑回了黑索米尔的市区。我决心搭火车离开,去斯旺西,去贝尔法斯特,甚至去美国,总之离汉弗莱爵士和他的故居越远越好,旅馆舒适的羽毛床也不能让我留恋半分。我已经丢掉所有我来过这里的证据,我也可以忘记有关的一切,我是阿诺德爵士最可靠的侍者。
等等,所有证据吗?我悄悄把手伸进裤子口袋,可当我把东西拿出来时却呆住了。想象中被胶卷撑的鼓起的信封不知为何成了一页薄纸,上面是阿诺德爵士在二十年前写就的略显潦草的字迹:“我愿为您效劳。”寄送地址仍是汉弗莱爵士的别墅。
现在我清楚汉弗莱爵士最终还是收到了请柬,富有耐心地等待了二十年才来要求兑现。阿诺德爵士去世前凝视的也并非是陈旧的壁橱。我更清楚现在我被带入鬼魂的秘密之中,只能封住嘴唇,花尽后半生聆听他们对我的一切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