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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亚瑟·柯克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他的死荒诞到另所有人都忍不住发笑。尸体横亘在马路中间,鲜血深深地渗入柏油路面,本来就拥堵的伦敦交通因为他而寸步难行。阿尔弗雷德去参加了他的葬礼,毕竟就算英国再不情愿,他们也是携手走过几十年的伴侣。亚瑟每次都会强调说他是被迫的,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绝不会让美国如此轻易地从他手中夺走世界霸权,他也不会再做出那种用自尊和身体来换取帮助的下贱举动。绝不。
法国在葬礼上给他讲了几个年代久远的小故事,比如亚瑟曾经喝到一半被酒桶砸死,费里西安诺第一次死亡是从马上摔落。阴雨连绵的不列颠岛开始刮起狂风,弗朗西斯暗暗地咒骂一定是亚瑟这个心胸狭窄的家伙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阿尔弗雷德收起漆黑的雨伞,把大衣领子竖起来遮住脖子,像个真正的英国人一样在伦敦的墓地中淋雨。
因意外而死去的国家意识体会在某处领土上重生。英国政府会在第一时间统计近期孤儿院新增婴儿的信息,从那群可怜的雾都孤儿中选出眉毛最奇特的那个。剩下的就是等待,等他长大,长大成亚瑟·柯克兰该有的样子,他会在那时恢复自己作为国家意识体的记忆。
对于他来说,是二十三岁。
“还是有点长的,这对你来说会很难熬,是吗?”
“我不知道。”阿尔弗雷德如实回答道,“从我有记忆时开始,他就一直存在。”
他把玫瑰花丢进亚瑟的坟墓里,鲜红的颜色,在白色玫瑰的映衬下扎眼地疼痛。
“我们会想念你的。”
弗朗西斯轻飘飘地说着。
他确实非常想念英国。在他的书房里有一把藤编的躺椅,当他对着电脑敲打键盘的时候,英国就会窝在那只躺椅上,拿着典藏版的莎士比亚诗集或俗不可耐的大胸美女杂志翻看,但无论手里拿的是什么,他都是一副无比认真的神情。那把椅子空了很久,阿尔弗雷德试着坐上去,他的体重让那些可怜的植物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音,他的耳边立刻响起亚瑟的声音,大声埋怨他弄坏了心爱的椅子。阿尔弗雷德跳了起来。
有的时候他只是需要亚瑟住在这里,英国人做什么都可以。有的时候他需要和亚瑟做爱,这是自从二战后一直延续到现在的习惯,英国不会拒绝他,却也不会主动,始终如一地贯彻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某天晚上,当他第一次被阿尔弗雷德压在身下索取时所说的那句话。
拿走一切你想要的吧,美国。
所以他们的关系就是“拿走”与“被拿走”。没有友谊,没有爱。他从亚瑟身上索取,亚瑟从美国的国力上索取,想到这里阿尔弗雷德开始逐渐冷静下来,他不那么迫切地想看到那个长着粗眉的婴儿柯克兰是什么样子了。听说婴儿都是皱皱巴巴的。
亚瑟离世一年后,美国人终于忍无可忍,当他气冲冲赶到伦敦的时候却没能看到这个皱巴巴的孩子,等待他的只有一筹莫展的英国人。
每一个孩子,最开始是孤儿,后来是有父母的那些(说不准他们的父母是假的呢?),这一年来英国出生的每一个孩子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所以他们的答案是确切的——亚瑟没有重生在英国。
“什么,你是什么意思?”阿尔弗雷德笑出了声,“是你们告诉我因意外而死去的国家意识体会在某处领土上重生,你们说他一定会回来,现在你们却连他的人都没有找到?”
“理论上确实是这样但是……”英国官员仰着头看他,是他看错了吗,那双刻薄的灰色眼睛里似乎闪过一丝不屑,“你也知道的,先生,英国曾经的领土并不只是现在这些,就比如说……”
“就比如说美国。”阿尔弗雷德打断了他的发言,上帝啊,为什么英国人总是这附令人讨厌的腔调,“这是你想说的吗,先生?”
“你不需要如此激动,琼斯先生。等到他二十三岁的时候他就会恢复作为国家意识体的记忆,柯克兰先生会自己回到伦敦的。”
“祝你好运。”阿尔弗雷德把卫衣帽子扣到头上,毅然决然地走进伦敦冰冷的风雨中,“我希望在你的有生之年还能看到他,那对你来说真是莫大的荣耀。”
阿尔弗雷德也消失了,和那个死去的英国男人一起。
最开始的几年他只是旷工,在国际会议上心不在焉,对会议之后的聚餐和派对缺乏兴致,大家都以为他只是在为英国的离去黯然神伤。这种推断是合情合理的,因为美国还是个小孩子,而柯克兰的死亡教育做得非常差劲,他一定会告诉小小的阿尔弗雷德和马修,大英帝国是无敌的,是不会死去的,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黯然神伤的美国需要电子游戏来安慰。但是当本田菊拿着新出的3A巨作去到他的家里时,却发现那里已经许久没有人居住过了。他们去附近的大型超市打听了一番,美国每隔几个月就会来购入一批新的旅游用具,那个最大容量的登山包他已经买了三次。
好消息!最起码他不是去跳崖殉情了。
他最开始的目标是美国和加拿大。马修甚至为此请了几个月的假陪他一起寻找英国。两个长相极其相似的兄弟把自己裹在冲锋衣里面,租的车坏掉了就在公路上徒步行走,从一个冰天雪地的镇子走到另一个,抬起头就能看到没被城市污染过的浩瀚星空,唇边呼出的热气一路上升,像亚瑟最爱的陶瓷茶杯中暗红色液体冒出的水汽。
亚瑟。
“英国先生,”马修突然说,“他不会觉得北美的土地过于辽阔了吗?”
他们正坐在公路旁的加油站里吃泡面,阿尔弗雷德愣愣地看向窗外的黑暗,加拿大又开始下雪了。
“他会。”他回答道,“他没有统治这里的能力,英国太小了。”
“我认为他做得挺不错的。”
“他是个混蛋。”
“这就是我不愿意和你讨论这个的原因,你就是不肯承认你爱他。”
“噢,是吗?”阿尔弗雷德把叉子丢进泡面桶里,抓起一旁的纸巾擦嘴,“他和我睡了几十年也没有说过一句爱我。”
“god damn it!”马修有些崩溃地转头看他,“我以为我们在谈论愉快或者不愉快的童年?”
阿尔弗雷德大笑了两声。他靠在椅背上等兄弟吃完这顿晚饭,加油站外的风雪愈演愈烈,在这个天气徒步旅行只有疯子才想得出来。
阿尔弗雷德说:“这样大的雪,很多道路都被封住了,或许我应该在这个季节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马修盯着他看了一会,阿尔弗雷德正专心地观察门外的暴风雪,狂风席卷着地面上厚重的雪花直上云霄,随后又毫无征兆地向下俯冲。他的眼神里没有丝毫迷惘,这是他决定要做的事,他将要并且一定会找到亚瑟,就像亚瑟在偌大的北美草原上找到他。
“我也这样认为。”马修温柔地笑了笑,“那边正好是夏天,而英国先生讨厌夏天。”
“他也讨厌冬天。”阿尔弗雷德说,“他讨厌一切。”
“除了他的红茶。”
“还有他的威士忌。”
二十二年,这对国家意识体来说并不是那么漫长。
或许阿尔弗雷德还不是一个合格的国家意识体。他太过于年轻,他的历史书只有薄薄的一小册,其中大部分的页面都记载着英国。他和英国一起度过的日子,分开的日子,试探着和好的日子,相互索取的日子,加起来都没有几个二十二年。弗朗西斯说得轻巧,只要等他23年他自然会回来,他没有意识到23年对年轻的美国意味着什么。
现在他们走到了这一步。距离亚瑟的离世已经过去了22年,而阿尔弗雷德从没有停止过寻找他。他几乎已经不回家了,因为亚瑟变得越来越难以寻找,他不再是皱皱巴巴姓名会被计入名册的婴儿,他或许在读大学,又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考上大学。以亚瑟的智商来说这不太可能,但以他的性格——这是绝对有可能的。阿尔弗雷德深入到地下朋克党的摇滚现场去打听过,没有人见过眉毛有这——么粗(比划)的男人,却有很多人总要来摸一把他裹在牛仔裤里的翘臀。
又或许。
我是说,只是或许,有没有一种可能性——英国他就是没有重生,他真的死掉了。
英国,真正的英国,唯一的英国,就是那具倒在马路中央流血不止的尸体,而他们还在他的葬礼上嬉笑,因为根本没有人把他的死亡当回事?
难道亚瑟不会责怪他们吗?
阿尔弗雷德被惊醒了。他坐在一家普通的麦当劳店外,大颗大颗的雨水落到他脸上,但这里是美国,所有人都做出了正常的反应——他们收拾自己的东西进到屋子里去。金发男孩还有些惊魂未定,距离23年的期限越近,他越害怕那一丝丝“或许”的可能性。
他坐在椅子上没有动。这种想法像梦魇一般缠绕着他的每个夜晚,他已经连续好几晚没有睡好觉了,金色的头发没精打采地乱成一团,下巴上也冒出胡茬,他摘下眼镜来抹了一把脸,丝毫不在意自己看起来像是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没关系,这没关系,这很好,因为英国不在这里。没有人会因为他把自己搞得不成人样而啰嗦,也不会有人在看到他异常颓废的模样而大叫一声……
“Bloody hell!”
阿尔弗雷德转过头。
就在这条街的对面,一家看起来会让所有英国人为止神魂颠倒的咖啡厅门口,一个长着粗眉毛的蠢货正在狂风暴雨中拯救自己随风飘零的论文。
——二十二岁的英国。
